凌晨一点零七分,我把那封写了三年的信塞进抽屉,手机屏幕却亮着前任的聊天框——手指悬在发送键上方,像被冻住的钟摆。

信纸是当年他挑的湖蓝,边角已经卷出毛边。心理学管这叫“未完成情节”,说人脑对没结局的事会自动重播。我信了,因为过去1095天,我每天都在回放他转身时鞋带松开的那一秒。

异地恋那会儿,我们靠气味续命。他寄来的卫衣带着南京的梧桐味,我喷上自己常用的柑橘香再寄回去,像两台交换呼吸的呼吸机。后来分手,我把卫衣锁进真空袋,一年后再拆,梧桐味没了,只剩樟脑丸的呛,眼泪当场砸下来——原来气味也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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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没人寄信了,微信对话框成了新的牢笼。我攒了287条未发送,最长的一条写了四百六十二个字,从“今天地铁看到个背影好像你”到“我发烧39度”。最后一条停在去年冬至:“饺子还是买的速冻,没你包得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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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想见你》时,我盯着伍佰的CD发愣。剧里磁带能穿越时空,我的蓝色信纸却连南京都飞不到——分手后他换城市,地址成了空白。剧终那夜,我把信纸点着,火苗窜起来的瞬间,突然闻到当年卫衣上的梧桐味,烧到第三行“我很想你”时,火灭了,剩半张残灰,像没说完的叹息。

朋友劝我“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我回她:老子巴他天天暴雨。说完回家却偷偷搜他城市天气,看到晴转多云,心里咯噔一下,好像他真的会被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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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思念是场自导自演的穿越剧,道具不过一张信纸、一件旧衣、一首老歌。烧完信那晚,我把未发送的287条全删了,屏幕清空瞬间,胸口忽然轻了两斤——原来记忆也会掉秤。

现在偶尔还会想起他,像想起一部看过太多次的老电影,剧情倒背如流,却不再买票进场。蓝色信纸的灰还在窗台,风一吹就散,像那场总算落幕的独角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