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对襄汾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因公共供水水质连续三年检测不合格,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水质经复检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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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6年1月15日,襄汾县住建局接临汾市城市管理局通知,核实襄汾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公共供水水质检测连续三年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违反了供水管理相关法规。依据《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襄汾县住建局于1月28日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开展全面整改,同时处以2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作出后,襄汾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对制水、检测、管网维护等全流程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水质管控各项要求。经专业机构复检,该公司当前供水水质各项指标均已达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襄汾县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供水企业履行常态化监管职责,此次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罚,旨在强化供水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下一步,襄汾县住建局将持续加大对供水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健全水质检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水质抽检复核,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辖区公共供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守护群众饮水安全底线。
据了解,襄汾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为国有全资企业,由襄汾县住建局直管,承担着襄汾县城区部分区域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生活、生产供水任务。该公司表示,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严格遵守供水行业相关规定,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规范生产运营管理,切实履行供水保障主体责任,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水服务。
综合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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