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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北湖路派出所

办理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安全

2月6日5时许

北湖路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富家路某小区内有烟花爆竹燃放迹象

该区域属于城区禁燃禁放范围

民警立即联合恒太城警务站展开行动

迅速将嫌疑人万某甲、万某乙

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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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2月6日4时许

万某甲为庆祝母亲搬新家

在明知新余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

仍心存侥幸

将事先准备好的爆竹

拿到小区楼下违规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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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该小区的万某乙同日乔迁之喜

前一天从乡下购置爆竹准备燃放庆祝

后经家属提醒得知该区域为禁燃区

本已放弃燃放想法

但听到小区内的燃放声响后

万某乙动了跟风念头

认为自己燃放爆竹应该没事

随后铤而走险下楼违规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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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违法行为人万某甲、万某乙

因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北湖路派出所已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供稿:北湖路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