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中的情侣,一起买房准备结婚,这本是一件浪漫的事,但是爱情却最终没有走向婚姻,共置房产的处理便成了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

网友咨询:

情侣婚前共同购买的房子,分手后怎么分割?

程腾律师解答:

(一)若双方有关于房产份额的书面约定,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割。例如约定一方占 60%,另一方占 40%,则依此比例分配房产权益。

(二)如果没有书面约定,但能证明各自的出资情况,按照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出资证明可以是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

(三)如果无法区分各自出资情况,且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可能会通过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对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屋所有权,可将房屋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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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腾律师补充: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程腾律师

江苏王牌(常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擅长公司商事、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事等涉民商事纠纷的处理。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理念服务每一位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