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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公安
烟花爆竹安全系列宣传 · 2
春节临近,年味儿渐浓
安全红线绝不可放松
一旦违法违规
生产、销售、存储、运输
将具有极大安全隐患
是“藏”在广大群众身边的“炸弹”
近期,叙永公安
依法查处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及时消除化解安全隐患
网友:行走的“火药桶”
移动的“危险源”
非法运输
案例一
2025年11月14日,林某驾驶车牌为渝AU***1的轻型货车装载500余件烟花爆竹行驶至叙永县两河镇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林某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相关许可手续,其驾驶的车辆亦非专用危化品运输车辆,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违法行为人林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2月10日,彭某驾驶号牌为贵F1***9的小型货车,装载54件烟花爆竹行驶至叙永县摩尼镇仙草湖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彭某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相关许可手续,其驾驶的车辆亦非专用危化品运输车辆,目前,已对违法行为人彭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5年12月16日凌晨,敖某驾驶号牌为贵FE***9的小型客车,装载60件烟花爆竹行至叙永县麻城镇中石化麻城加油站附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敖某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相关许可手续,其驾驶的车辆亦非专用危化品运输车辆,目前,已对违法行为人敖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6年1月7日,谢某驾驶号牌为云CW***0的皮卡车,装载67件烟花爆竹行驶至叙永县分水镇加油站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谢某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相关许可手续,其驾驶的车辆亦非专用危化品运输车辆,目前,已对违法行为人谢某处以行政处罚。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危害非常大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危及辖区群众的人身安全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不但威胁自身生命安全,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极易造成灾难性后果。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是未经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相关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经营成本低廉,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冲击正规合法的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如果烟花爆竹大量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发生意外,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爆炸致使人员受伤等情况,直接威胁生命与财产安全;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和噪音,严重污染环境、损害身心健康;残留垃圾难清理,还可能干扰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警方提醒
赚钱道路千万条,守法安全第一条!
烟花爆竹不是“普通快递”,非法运输一旦出事,害人害己,绝对不可!
☎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属地派出所举报。
未经许可生产、销售
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均属违法行为!
泸州公安
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
对非法运储、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坚持“零容忍”
让群众远离安全隐患
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平安泸州 使命必达
发布/泸州公安新媒体
编辑/李俊熙(实习) 策划/C 审核/邹佶宏 审定/谷川
本文@平安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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