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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租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整治

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报(五)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客运行业监管,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展示我县城市交通文明形象,县交通执法大队开展了出租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整治行动。现决定将整治期间查处的违法违规情况予以公开,不断规范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同时提醒乘客和司机共同维护良好的营运秩序,督促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增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

违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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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经营活动,巡游出租汽车需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需依法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网约车平台需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需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需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县交通执法大队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请广大从业者守法经营、文明服务,也呼吁市民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出租客运市场安全有序发展。

投诉举报电话:84221100

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2月6日

来源: 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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