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政务窗口”、“8年”与“1614万元”这三个词汇被捆绑在一起,撞击公众视野时,其引发的震撼远非语言可轻易描述。辽宁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这个身处服务一线、看似平凡的岗位,竟在八年间通过“送钱当天转办,无钱百般刁难”的赤裸勾当,聚敛起常人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窗口,本应是连接政府与民众、传递政策温暖的“最后一公里”,却在此处异化为个人权力寻租、疯狂敛财的“私人收费站”。这起极端案例,如同一面放大镜,以刺目的方式照见了政务服务末端监管的脆弱与权力失范的触目惊心。
然而,王某某绝非孤例。审视近年来曝光的类似案件,我们遗憾地发现,这种将服务窗口异化为“敛财窗口”的现象,呈现出令人忧心的“小官巨贪”特征与隐蔽性。例如,某些地区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利用办理车牌、驾照之便,长期收受“加急费”、“包过费”;户籍窗口人员借办理迁移、证明之机索要“好处”;工商登记窗口对“表示心意”的企业快速审批,对无表示者则反复挑刺、拖延……这些行为往往单笔金额不大,但发生频繁、涉及面广,且因其嵌入日常业务流程,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惯例化”倾向。它们如同毛细血管中的微栓塞,虽不起眼,却悄然侵蚀着整个政务服务体系的健康肌体,使“便民”异化为“扰民”,使“公平”沦为“价高者得”。
此类“窗口腐败”的危害,远不止于涉案金额本身。其一,它直接践踏社会公平正义。 当公共服务的获取不再基于法定资格与统一标准,而是取决于私下交易的金额,机会平等的基本原则便荡然无存。守法公民的正当权益被无情剥夺,而“潜规则”大行其道,严重扭曲了社会价值观。其二,它极大损害政府公信力与形象。 窗口是群众感知政府效能的直接触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吃拿卡要、区别对待,无异于在政府与民众之间砌起一堵无形的墙,消耗着宝贵的执政基础。其三,它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对企业而言,不可预测的“隐性成本”和人为设置的障碍,提高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挫伤了投资与创新的积极性,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国家政策背道而驰。其四,它滋生系统性腐败风险。 若听任此类“微腐败”蔓延,可能形成腐败亚文化,甚至向上渗透、左右勾结,使整个审批链条溃烂,最终危及更大范围的廉政建设。
杜绝“窗口腐败”,根除“吃拿卡要”的土壤,必须多管齐下,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首要在于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不贷。 对于王某某此类案件,必须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巨额不法所得应全额追缴,并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失职失察、监管不力的相关领导及监管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释放“伸手必被捉、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持续有效的警示效应。
关键在于扎紧“不能腐”的笼子,以严密制度约束权力。 一要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透明化。全面公开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要加速数字化转型。推广“一网通办”,减少人工干预环节,通过技术手段使受理、审核、批准等流程线上留痕、可追溯,从物理上阻断私下交易的可能。三要优化窗口岗位管理。实行定期轮岗交流,避免形成固定利益关系;探索重要岗位AB角制度,形成内部制衡。四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强化政务大厅内部巡查、电子监察;畅通12345热线、网络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办事群众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或媒体暗访,形成立体监督网络。
根本在于筑牢“不想腐”的堤坝,以常态教育涵养清风正气。 加强对窗口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岗位的特殊性与责任的重大性,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廉洁表现、群众满意度与绩效、晋升紧密挂钩,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廉洁自律内生动力。积极培育清廉文化,营造崇尚法治、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氛围。
“窗口”虽小,却是观察政治生态、感知治理效能的晴雨表。王某某案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反腐败无禁区、无死角,任何掌握公权力的岗位,无论高低,都可能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也必须被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唯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监督,彻底肃清“窗口”背后的灰暗交易,才能确保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清风拂面,真正让权力为民所用、利民所系。这不仅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更是夯实执政根基、赢得人民信任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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