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看点:
▌2026年7月1日起,药品说明书的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中任何一项不允许出现“尚不明确”!
▌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上海一经营管理公司被罚18万元!
▌用科普形式发布处方药广告,云南一医药公司被罚10万元!
▌演绎虚假悲情助农卖货,四川成都开出罚单!
康康姐有话说
说的是最近发生的市场监管新鲜事
大家在看药品说明书的时候,有没有看到过不良反应处写着“尚不明确”?
以后
这种情况不会再出现了!
01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
01
《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中第七十五条规定,2026年7月1日起,说明书的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中任何一项仍为“尚不明确”的,将无法再注册,相关药品也将无法上市。
对于患者来说,说明书上的“尚不明确”仿佛“开盲盒”一样,不知道药品可能产生何种副作用,也不清楚哪些人群应该对药品禁用或慎用,这就给用药者增加了用药风险。
禁止“尚不明确”后,不仅终结了药品说明书的“模糊地带”,也能倒逼药企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的再评估,补齐数据短板,让患者明明白白用药!
说完要闻
来看本期的案例吧!
02 近日
02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直击“带病上岗”顽疾。
经调查,上海某企业使用管理的3台电梯自2025年11月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后,并没有采取停用措施。
更离谱的是,后续电梯定期检验时,判定3台电梯不合格,但企业仍未停用并继续投入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该企业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康康姐想说的是
电梯不是普通商品,而是跟公众生命安全直接挂钩,特种设备“带病运行”无疑等于在公共场所中埋下一颗隐形炸弹!
所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都应该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对公众负责也对自己负责!
下面的案子会给大家说到
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哦
快来看看吧!
03 最近
03
云南玉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健康科普的形式发布“三七脂肝丸”处方药广告,违反了“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等有关规定。
云南省玉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看到知识点了吗?处方药是不能随便做广告的!因为处方药不同于普通商品,它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擅自宣传容易误导公众、引发滥用风险。
康康姐也要提醒各大医药企业:处方药广告不是“流量密码”,更不是“科普秀场”,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住广告合规底线,就是守住公众用药安全的第一道闸门!
最后要说的案子
也跟广告宣传有关
04 2月1日
04
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近日,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管局就依法查处了一起直播电商的违法行为。
主播林某在直播中自称“蒲江县某村助农推荐官”“林主任”,佩戴盖有公章的工作牌,编造“蒲江县发放优惠券”“果子滞销烂在树上”“救当地村民的命”“在蒲江工作两年”等话术,刻意标榜“不以盈利为目的”,实际其“主任”身份及在蒲江工作经历均属虚构。
对此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主播林某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并关停直播,同时,对电商经营者周某另案处理。
还敢搞这种“剧本杀”式带货?看看!这就是后果!
好了
今天的话题就先说到这里
咱们下周再见吧!
编辑 | 晴晴
排版 | 黎美丽
美编 | 孙小碗
素材来源 | 国家药监局官网,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说新语,红星新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