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与中国移动福州分公司组成联合体,以99.27分的高分拿下1.51亿元的数字内容产业服务平台项目,超出竞争对手逾20分。这则“合体竞标”的新闻,除了让人感慨“国企还是一家人”,也难免引发疑问:这样的联合,对民企会不会不公平?
其实,判断公平与否,关键看规则是否透明、竞争是否开放。从结果看,该项目以综合评分定胜负,电信与移动的联合体能脱颖而出,核心在于资源互补形成的硬实力——或许是电信的云网融合能力搭配移动的算力布局,或许是行业经验与本地化服务的叠加,这种“1+1>2”的协同效应,本质上是市场对优质解决方案的选择,而非基于身份的特殊优待。
政企项目尤其是数字产业类项目,往往需要“网络+算力+安全+应用”的全链条能力。对民企而言,单点突破可能是优势,但覆盖全链条的重投入往往构成门槛。此时国企联合体的优势,更多源于长期在基础设施领域的积累,而非“身份特权”。若民企能通过联盟、合作等方式补齐短板,同样能参与公平竞争——市场最终认的是解决方案的适配性,而非企业性质。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联合能否带动行业生态优化。若国企联合体仅为“抱团排他”,那确实可能挤压民企空间;但从福州项目看,高分背后是综合实力的体现,其模式更像是在示范“协同创造价值”。对民企而言,与其纠结“公平与否”,不如聚焦自身优势——比如在细分场景的应用创新、灵活响应速度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竞争力,与国企在生态中找到互补位。
说到底,市场公平的核心是“机会均等”而非“结果均等”。只要招标规则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只要企业实力是竞争的核心变量,国企联合与民企突围就可以并行不悖。福州这单项目的启示在于:数字经济的大蛋糕,从来不是靠“单打独斗”或“抱团垄断”分得的,而是靠真正能解决问题的硬实力——这一点,对国企、民企都是同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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