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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警方通报的15岁少年撬砸豪车盗窃案,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

据平安天津、中新网等权威媒体2026年2月7日最新通报,15岁的李明化名伙同17岁的张军化名,从外省市跨省流窜至天津某区,在凌晨两点多采取破坏性手段,

撬砸十余辆豪华汽车玻璃实施盗窃,窃得现金、项链等贵重财物,造成车主重大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警方依据新修订的法律,对李明作出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这也是当地首例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执行拘留的案例,而同案的17岁张军因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知情人向媒体透露,两名未成年人并非临时起意作案,而是长期混迹社会,此前在原籍就有砸车盗窃的劣迹,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被追责,此次跨省流窜作案,属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作案时专门挑选豪华车辆下手,刻意破坏车辆获取财物,主观恶性极大。

案件的处罚结果一经公布,立刻引发全网争议,一方面新法打破了以往低龄未成年人违法不予拘留的惯例,让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逃避处罚的挡箭牌。

截至目前,警方已完成案件查处工作,受损车主正在进行财产损失理赔与民事追偿,相关部门表示将对李明开展后续帮教与心理干预,避免其再次走上违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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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后,网友的讨论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支持处罚的网友认为,以往对低龄未成年人违法过度包容,导致部分少年肆无忌惮,此次依法执行拘留,是树立法律敬畏心的必要举措。

也能让其他未成年人引以为戒,反对过度处罚的网友则表示,未成年人仍处于成长阶段,应以教育矫正为主,短期拘留可能留下心理阴影,违背未成年人保护的初衷。

网友普遍无法接受,两人共同实施跨省流窜、破坏性盗窃的同一行为,仅因一岁的年龄差距,一人被行政拘留九日,一人被刑事拘留面临刑事处罚,处罚结果天差地别。

有法律从业者解释,刑事责任年龄与治安处罚年龄的法律规定不同,导致处罚性质存在差异,但网友依旧认为,同案不同罚的直观感受,让普通民众难以理解法律的公平性。

知情人爆料的前科与流窜作案细节,让网友彻底失望,大家表示,这不是一时糊涂的犯错,而是有预谋、有前科的恶意违法,单纯的短期拘留根本无法起到警示作用,家庭监管缺位、社会管护不足,才让少年一次次突破法律底线。

绝大多数网友认为,跨区域结伙作案、破坏十余辆豪车、盗窃贵重财物,属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仅拘留九日的处罚过轻,威慑力严重不足,无法弥补车主的损失,也无法遏制未成年人恶性违法的苗头。

网友们纷纷留言,有人说屡教不改还只拘九天,根本记不住教训,有人说同案不同罚太离谱,法律面前不该有年龄带来的巨大差异,也有人说新法是进步,但惩戒力度还要跟上,不能让保护变成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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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案延伸来看,三个核心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法律适用的公众认知偏差,刑事责任年龄与治安处罚年龄的法定差异,需要更通俗的普法解读,避免同案不同罚引发误解。

二是屡教不改未成年人的闭环管护缺失,对于有前科、流窜作案的未成年人,仅靠单次拘留远远不够,必须建立前科预警、家庭追责、专门矫治、社区帮教的全流程机制,防止其再次违法。

三是惩戒尺度的精准平衡,新法赋予执法机关对情节严重未成年人执行拘留的权力,但九日拘留对于恶性违法而言力度不足,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实现罚当其罪,既不突破保护底线,又能形成有效威慑,是执法与立法需要共同完善的方向。

我们不禁要问,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违法,到底该如何真正矫正,同案不同罚的法律差异,该如何让公众理解接受,短期拘留的惩戒方式,能否真正阻止少年再次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