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考核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考核成绩

参加现场考核考生的成绩详见附件1。

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80分)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共计2名,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集合时间:2026年2月9日(星期一)上午06:45,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集合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46号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体检标准及项目: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参照公务员体检的通用标准和特殊标准等执行,体检费用由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承担。

(四)体检结果及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将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录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做好体检前准备工作;

2.体检当天持本人考核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集中乘车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丢失身份证或身份证失效者,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或带有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在体检当天尽量不要携带箱包、行李等个人物品。集合报到时,需上交移动电话、智能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归还,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要严格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体检、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人力资源部:0898-3661862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

1.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成绩表

2.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3.招录体检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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