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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邯建罚决字﹝2026﹞第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违法事实: 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参照《邯郸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六)的规定

处罚类别 : 罚款

处罚内容 : 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 :5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23

处罚机关 :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司简介:

邯郸市国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崔媛媛,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119号办公楼一层103室,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业务 。公司股东为石家庄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5%)和广东夏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该公司开发了瑞城·嘉园、瑞城·溪园、瑞城·赫园等房地产项目,参与建设的国瑞万达广场项目规划建设23万平方米城市综合体,涵盖商业、住宅及文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