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服了我老公,自己奔七的人了,每天雷打不动去照顾他的妈妈,老太太今年九十有二,身子骨不算硬朗,眼有点花耳有点背,生活能勉强自理,可他偏不放心,一天三趟往那边跑,比上班打卡还准时。
我跟他拌过嘴,说他一把年纪了,自己腰不好腿也沉,别这么折腾,雇个保姆或者我们轮着来都行,他总摆手,说亲闺女都在外地,他是独子,照顾老娘天经地义,外人哪有自己上心。这话听着理直气壮,我竟没法反驳,只是看着他每天清晨六点就出门,先去给老太太买刚出锅的豆浆油条,伺候着吃完,收拾完碗筷再回来;中午又拎着熬好的粥和小菜过去,陪老太太说说话,帮着捏捏腿捶捶背;晚上更是要待到老太太睡熟了,检查好门窗水电,才慢悠悠往家走,一天下来,比年轻人上班还累。
街坊邻居见了都夸他孝顺,说老太太有福气,可只有我知道他的难处,他去年刚做了膝盖手术,走多了路膝盖就钻心疼,可在老太太面前,从来都是挺直腰板,装作啥事没有。有次下大雨,路滑,他去的路上摔了一跤,胳膊擦破了皮,膝盖也肿了,回来也没跟我说,还是我给他洗衣服时看见血印子,追问才肯说,即便这样,第二天他还是撑着伞照常过去,说老太太等着他送早饭呢,不能误了。
我也不是不通情理,只是心疼他,奔七的人了,本该是享清福的年纪,跳跳广场舞,跟老伙计们下下棋,可他倒好,把自己活成了老太太的专职保姆。家里的事他几乎顾不上,买菜做饭收拾屋子都是我来,有时候心里也委屈,觉得自己嫁了个“甩手掌柜”,连个伴儿都捞不着。
有次我跟着他一起去老太太家,推开门就见老太太坐在藤椅上,眼睛盯着门口,见他进来,立马笑开了花,像个孩子似的喊他的小名,拉着他的手絮絮叨叨,说昨晚梦见他小时候调皮的样子,说今天的菜好像有点咸。他蹲在老太太跟前,耐心地听着,时不时应一声,给老太太擦擦嘴角的碎屑,动作轻柔得很。那一刻我忽然懂了,老太太要的从不是山珍海味,也不是专人伺候,只是儿子在身边的那份踏实,而他守着的,也不只是九十多岁的老娘,更是心底那份割舍不掉的母子情。
他也跟我说过,娘在,家就在,自己走得动一天,就陪老娘一天,哪天走不动了,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话让我心里的委屈一下子散了,是啊,人这一辈子,能守着老娘的日子,本就不多。
如今我也不跟他拌嘴了,反倒每天帮着他收拾好老太太爱吃的东西,叮嘱他路上慢点。有时候也跟着他一起过去,陪老太太唠唠嗑,一家三口似的,倒也温馨。看着他扶着老太太慢慢走在院子里的背影,两个加起来一百六十多岁的人,一前一后,步履缓慢,却走得格外安稳。
其实哪有什么天生的孝顺,不过是把娘的恩,记了一辈子,用余生慢慢还。人到老年,最珍贵的从来不是清闲自在,而是还有娘可喊,还有家可回,还有一份牵挂,让自己觉得日子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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