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7年,孟德斯鸠即将完成《论法的精神》这部大作,研究领域是比较政体。他知道,讨论政治的作品,在法国几乎不可能自由出版,所以他请一位朋友帮忙了解阿姆斯特丹的德博尔德出版公司是否愿意再为他出版一部著作。毕竟,德博尔德之前出版过《波斯人信札》和《罗马盛衰原因论》。但是,此次出版非同往昔。1747年,法国尚未走出漫长的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荷兰与英国、奥地利结盟,对抗法国和普鲁士。在这样的环境下,孟德斯鸠要在阿姆斯特丹出版自己的作品,困难重重,他需要巧妙应付当前的局势。孟德斯鸠请巴黎的一个熟人找到了一位愿意帮忙的瑞士外交官皮埃尔·米萨尔(Pierre Mussard)。米萨尔造访日内瓦,得知巴里洛父子出版公司迫切希望出版这本书。他们为孟德斯鸠制作扉页的样板,标明纸张质量、烫印的文字、字体和装饰。当时,巴里洛恰好正忙于出版日内瓦作家让—雅克·布拉马克的《自然法原理》(Principles of Natural Law),于是,他们照搬这本书的设计,用于制作《论法的精神》的范本。米萨尔和孟德斯鸠都很满意,于是,巴里洛就出版了这部作品。孟德斯鸠获得70本免费的样书,但没有稿酬;出售这本昂贵的作品所获取的利润,均归巴里洛所有。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手稿与《波斯人信札》,甚至他的《罗马盛衰原因论》都大不相同。《波斯人信札》和《罗马盛衰原因论》篇幅较短,读者可以立即阅读并领会其中的含义。相比之下,《论法的精神》几乎总是以1000多页的篇幅出版,分成31卷,每卷下又分成不同章节。《论法的精神》可谓长篇巨帙,文风严肃、正式,参考古今的文献,旁征博引,是孟德斯鸠一生学术研究的巅峰之作。《论法的精神》最初面向知识渊博的读者,其读者群比《波斯人信札》的读者群狭窄,因此,首版以两卷昂贵的4开本版式出版,吸引严肃的购书者。孟德斯鸠本人向读者宣布说,这本著作是他“20年”辛勤劳动的成果,呈现了他最成熟、最深刻的思想。这本书与《波斯人信札》截然不同。“我写此书时,多次提笔,又多次搁笔……但是,我一旦找到了原则,所探究的一切皆向我脑中涌来。”

把文字变成印刷品,这对于小型家族出版社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尤其是出版孟德斯鸠的作品。孟德斯鸠住在波尔多附近,与日内瓦相距700公里。因此,米萨尔为这个项目聘请了雅各布·韦尔内(Jacob Vernet)教授担任专业编辑。韦尔内本身是一位学者,“在那个时代的日内瓦、瑞士,甚至整个欧洲,他都算得上重量级的文学、神学巨擘”。孟德斯鸠仿佛找到了理想的对话者。

然而,韦尔内的工作不尽如人意。事实证明,这位中间人咄咄逼人,而且文字编辑工作也很拙劣。尽管米萨尔让他知道了作者的身份,也没能阻止他修改文本、删减段落、改变作品结构。孟德斯鸠原本把整本书分为六卷,每卷反映独特的主题。韦尔内以轻慢的态度随意删减,导致这本书的结构混乱、丧失了统一性,这个问题一定会影响读者的接受程度。更糟糕的是,韦尔内未能纠正巴里洛印刷厂遗留的印刷错误。这些错误不算大,但是让读者心烦。当然,18世纪几乎所有书籍都有印刷错误,而且图书通常会附上勘误表。然而,孟德斯鸠的这本书错误泛滥。当《论法的精神》终于在1748年11月面世时,孟德斯鸠发现书中有数百处错误,这令他万分惊骇。他愤怒地对一位朋友说:“《论法的精神》在日内瓦被毁了!”韦尔内怪罪出版商,巴里洛的儿子承担了责任。巴里洛于1748年6月去世时,这本书正在印刷。他的儿子和女婿在失去亲人的悲恸中接管出版社,而这个出版项目让他们不堪重负,焦头烂额。一年后,巴里洛的儿子致信孟德斯鸠说,鉴于自己“如此爱戴、珍视的父亲长期患病、已经与世长辞”,请孟德斯鸠原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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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像

当孟德斯鸠为作品首版中的错误极度烦恼时,这本书却在读者中引起了轰动。孟德斯鸠托人将新书的样书送给有舆论影响力的人物唐森夫人,她是巴黎的作家、沙龙主持人。1748年11月,她致信孟德斯鸠,信中写道:“哲学、理性和人性凝为一体,共同成就了这部作品;这三个恩典小心谨慎地用学问装饰它。”一个月后,孟德斯鸠的另一位朋友、启蒙哲人克洛德·阿德里安·爱尔维修称赞这本书是“世上最伟大、最美丽的作品”。究竟是什么让早期的读者感到震撼,而且很快在整个欧洲引起轰动?正是作品中深厚的学术性与清新明快的风格的有机结合,使学问读起来如此令人愉悦。英国第一位首相罗伯特·沃波尔的儿子、知名作家霍拉斯·沃波尔曾这样评价这本书中机智与实用知识的完美融合:

如果您看过这两本法国的图书,我想听听您和科基博士的高见。其中一本是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我认为,这是有史以来写得最好的书——我读过的所有书籍给予我的知识远不及我从这本书所获的一半知识。机智与实用的知识在这本书里并存。

孟德斯鸠莫名其妙地找到了让深奥的哲学引人入胜的方法。《论法的精神》不曾为了迎合广大读者而简化思想,它吸引的是那些受过教育但算不上是学者的读者群。此书面世后不久,社交名人德·乔芙兰夫人(Mme de Geoffrin)评论道:“在我看来,这本书是充满智慧和哲学的伟大著作。”休谟于1739年首版的《人性论》“一出版即成死胎”;10年后,《论法的精神》实现了休谟长期梦寐以求却认为不可能实现的成就:出版一本既博学又易读的畅销论著。休谟对《论法的精神》所获得的成就表示赞赏,他致信孟德斯鸠说,这本书将“受到所有国家的尊重,永世受人仰慕”。

与此同时,孟德斯鸠编写了200到300条勘误说明。他在朋友唐森夫人的帮助下,把印刷好的400份勘误表分发给巴黎的书商。因为这本书名声大噪,新的出版商也有出版的意图。毕竟,巴里洛出版的那套精美的两卷4开本,售价18里弗尔,只有富裕的读者才能买得起。这样的学术著作往往需要数年时间才能收回成本。然而,《论法的精神》如此畅销,盗版者自然有兴趣复制原来奢华的4开本,但是采用低质量的版式(8开本和12开本),从而降低价格。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本书走红,作者会忠于最初的出版商(休谟就是如此),把新的“修订”版提供给原出版商,它就可以领先盗版者,作者也可以获得更多收入;事实上,这是作者从一本书中获得更多报酬的唯一途径。然而,孟德斯鸠并不指望从书中赚钱;他监管农民在他的葡萄园里种植优质的梅鹿辄和赤霞珠葡萄,已经使他的家庭足够殷实富足。因此,孟德斯鸠在自己的著作被盗版的过程中扮演合谋的角色,这一点颇似伏尔泰,只是原因不同而已。孟德斯鸠听朋友说,有一家出版商即将在伦敦印刷法语版时,孟德斯鸠就叮嘱自己的朋友威廉·多姆维尔(William Domville)带着勘误表奔赴英国,这样即使未经授权的版本也是最新版本。

约翰·诺斯于1749年春天在伦敦出版的《论法的精神》,扉页上印刷了虚假信息,标注为日内瓦的巴里洛父子公司出版,印有“经作者修订”的字样。这个版本是两卷8开本的版式,定价仅为日内瓦4开本的一半。此时,几个未经授权的版本同时面世,伦敦的这个版本是其中之一。巴黎的大出版商洛朗·迪朗早在1749年1月就出版了一本仿制的4开本。到了3月,有出版商在里昂也仿制了一个4开本,在巴黎的市场流通。巴里洛公司重印了原来在日内瓦印刷的版本,同时附上孟德斯鸠的勘误表。孟德斯鸠似乎支持所有的出版商。他与巴黎的于阿尔—莫罗公司(Huart & Moreau)密切合作;这家公司于1749年5月出版了“经作者修订”而且“补充了目录和地图”的版本。这本书扉页上的信息也是虚假的:有时写着日内瓦巴里洛父子公司;有时写着阿姆斯特丹扎沙里·夏特兰出版社。一两年内,又有盗版书抄袭于阿尔—莫罗公司的版本。据波尔多24岁的律师、未来的艺术赞助人西蒙·安托万·德尔芬·德·拉莫特(Simon Antoine Delphin de Lamothe)说,这本书出版不到一年,“已经发行了11或12个版本……它普遍受到推崇;最牢固的真理总是以简洁活泼的风格呈现出来”。

1750年1月,距《论法的精神》首版仅14个月,孟德斯鸠已不再因印刷错误而懊恼,他开始因这本书的声望而满心欢喜,他向尼韦奈公爵(Duc de Nivernais)炫耀说:“我的这部作品有22个版本在欧洲流通。”孟德斯鸠略有夸张,但他无疑赶上了潮流。《论法的精神》需求量激增;事实上,一切才刚刚开始。在孟德斯鸠于1755年去世前,至少又有14个版本(6个法语版本,8个译本)出版了;于阿尔—莫罗公司在孟德斯鸠去世这一年出版了作者的遗作版本,该版后来成为《论法的精神》的标准版本。这部作品无论单独出版还是收在文集里,在18世纪剩余的若干年份里始终保持畅销书的地位。依据最合理的估计,在1748至1800年间,包括其他语种的译本在内,这本书共有97个版本,其中18世纪70年代和90年代是出版量最大的年份。值得注意的是,只有极少数版本是删节版。说起作品删节,荷兰出版的主题汇编《孟德斯鸠的才华》(Le génie de Montesquieu)是个例外,它在首页中指出:“在所有作家中,孟德斯鸠先生的作品也许是最不适合删节的。”几乎所有出版商都投入大量资金重印孟德斯鸠整部1000多页的庞大论著,这在18世纪实属罕见。例如,洛克《政府论》(Two Treatises on Government)的外文版本通常不收录第一篇论著。相比之下,《论法的精神》最后那一卷论述封建法律的演变,篇幅很长,虽然最不引人注意,却也无人批评。这个部分安然无恙地收录在各个版本中。

《论法的精神》被广泛地译成外语,可能比早期现代欧洲任何政治哲学作品的译本都要多。在18世纪,除了法语版本,《论法的精神》至少以8种语言出版(丹麦语、荷兰语、英语、德语、意大利语、拉丁语、波兰语和俄语),而且这些外文版本大多都有多个版本(只有拉丁语和丹麦语版本没有重印),这证明整个欧洲对这本书有强烈的需求。

为了更好地了解孟德斯鸠在18世纪出版界的成就,我们可以将《论法的精神》与另外3部作品进行对比。第一本是《自然权利和政治权利原理》(Principles of Natural and Political Right)。我们已经看到,巴里洛出版《论法的精神》时,参考了布拉马克1747年的《自然权利原理》的扉页设计。几年后,巴里洛在1752年出版了一部配套作品《政治权利原理》,于是两部作品在出版时合为一本,即《自然权利和政治权利原理》。这本书也经历了许多版本,对整个欧洲,尤其对美国的开国元勋产生了重大影响。布拉马克的这部作品在18世纪一共有32个版本,译成5种外语,发行量自然很好,可是,依然与孟德斯鸠的成就相去甚远。第二本是约翰·洛克于1690年出版的《政府论》。在1690至1800年这110年间,洛克的《政府论》共发行31版,包括11个法语译本、1个德语译本、1个意大利语译本。事实上,洛克的《政府论》从未像他的《人类理解论》那样受欢迎;《人类理解论》在18世纪一共发行了92个版本。然而,孟德斯鸠本人的大型图书馆没有收藏洛克的《政府论》。第三本可用以比较的是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或者《李维史论》(Discourses on the First Ten Books of Livy)。在早期现代的欧洲,最著名的政治理论家也许是尼科洛·马基雅维里。当然,马基雅维里的政治著作主要是相对简短的《君主论》和比较深奥的《李维史论》。《君主论》在18世纪有8个版本,《李维史论》只有7个版本,而马基雅维里的文集一共经历22版,文集大多是意大利语,也有法语、德语和瑞典语译本。总之,虽然政治理论这种体裁在18世纪愈来愈受欢迎,但没有一部作品能与《论法的精神》的魅力相媲美。孟德斯鸠的这部巨著比洛克、马基雅维里或布拉马克的作品更受欢迎,甚至比霍布斯、博林布鲁克、哈林顿、斯宾诺莎、莱布尼茨、格劳秀斯、普芬道夫或任何其他政治哲学家的著作更受欢迎。如果说《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最受欢迎的政治思想著作,这么说甚至有些保守。孟德斯鸠的成就远不止于此,首先,《论法的精神》是书籍史上第一本获得畅销书地位的政治思想学术著作;其次(正如本书第十、十一和十二章所述),孟德斯鸠的成功史无前例,他开启了一个时代,此后,深奥的学术畅销书如雨后春笋般涌出,一直持续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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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启蒙:改变欧洲的十二部经典》,[美国]加里·凯茨著,杨春丽、郑启宁译,译林出版社2025年11月。澎湃新闻经出版方授权发布。

来源:[美国]加里·凯茨著,杨春丽、郑启宁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