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南通消息:南通申丞市北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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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