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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民众党不分区民代李贞秀3日宣誓就职,成为台湾史上第一位陆配民代,但台当局内政部门负责人刘世芳不断以所谓“国籍法”质疑,要求将李解职,还表态不提供机密以上文件。对此,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游淑慧则说,如果过去民进党觉得“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问题的话,17年的执政为什么从来不废止?

对此,游淑慧在脸书发文痛批,这就是法律与现实的落差,遵守法律是最基本的,如果过去民进党觉得“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问题的话,17年的执政为什么从来不不废止?民进党最诡异、而且诈欺的地方就在,既不敢修改或废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又不甘愿乖乖依法行政,什么事情都要硬拗。

台知名医师沈政男强调,陆配参政的法律依据,是1992年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明定,大陆地区人民在台设籍满一定年限后,即可登记为公职候选人,目前门槛为10年,反过来讲,就是满10年就可以参选公职

沈政男指出,绿营主张李贞秀应依“国籍法”第20条解职的逻辑,是将“参选资格”与“就任资格”切割为两套法律处理,亦即在台设籍满10年的陆配,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可登记为公职候选人,当选后却要回头适用“国籍法”决定是否可任职,这种解释非常奇怪,是硬扯。给她参选,就是要给她担任公职,哪有说,你参选后当选,不能当公职。两岸不是“国籍”问题,是“户籍”问题。

沈政男表示,即便民进党坚持主张解职,依法亦应由台民意机构依程序处理,不是刘世芳说了算,台民意机构负责人韩国瑜亦不具备解职权限,韩国瑜不必理会民进党的解职要求。他认为,李贞秀的民代资格在现行法律架构下站得住脚,她可以好好当民代,完全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