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整理衣柜,翻出一件亮粉色的连衣裙,差点没把自己丑哭。

这破裙子是两年前为了讨好前男友买的——他说“女生穿粉色温柔”,可我从小就爱穿黑灰蓝,连袜子都是深色系。当时为了显“听话”,咬牙花半个月工资拿下,结果只穿了一次,因为实在不习惯裙摆扫腿的感觉,更怕别人以为我偷穿了我妈年轻时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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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着这条压箱底的裙子,我突然笑出声:当初为了一个人,我把自己活成了高仿的附属品,连喜好都要跟着别人的审美走,最后不仅没讨好对方,还差点忘了自己本来是什么样子。

这种“为了别人丢自己”的蠢事,我干过没有最傻,只有更傻。大学时追隔壁系的学长,他是个资深球迷,为了能和他有共同话题,我硬是逼着自己看了半年足球比赛。每天熬夜恶补球员名字、球队阵型,甚至把欧冠赛程表贴在床头,比背四六级单词还认真。

有一次学长聊起“梅罗之争”,我激动地插了句“C罗是不是在巴萨踢球?”,当场把学长和他的兄弟们笑到直不起腰——后来才知道,C罗压根没去过巴萨,我那半年的“努力”,纯属关公战秦琼式的白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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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离谱的是,我为了迎合学长的饮食习惯,把从小吃到大的香菜列为“禁忌”,硬生生戒掉了三年。直到分手那天,我在火锅店点了一大碗香菜,抱着碗边吃边哭,不是伤心失恋,而是终于能光明正大地吃自己爱吃的东西,那种解放感比摆脱一段糟糕的关系还痛快。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简直像个没有主见的提线木偶,对方说东我不往西,对方说甜我不碰咸,最后把自己的口味、爱好、甚至作息都改得面目全非,却没换来想要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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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这样的“冤种”朋友也不少。闺蜜小敏为了留住男朋友,辞掉了前景不错的工作,跟着对方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她以前是个雷厉风行的职场女强人,结果到了新城市,每天围着男朋友打转,做饭、打扫、洗衣服,把自己活成了全职保姆。

男朋友喜欢安静,她就戒掉了爱唱K的爱好;男朋友不喜欢她交朋友,她就慢慢疏远了我们这群闺蜜。可最后呢?那个男人还是以“我们不合适”为由提了分手,小敏站在陌生的街头,才发现自己不仅丢了爱情,还丢了工作、朋友,甚至弄丢了那个独立自信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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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表哥,为了讨好未来丈母娘,硬生生把自己从一个爱撸串喝啤酒的糙汉子,伪装成了喝茶养花的“文雅人”。

丈母娘喜欢书法,他就报了老年大学书法班,每天对着字帖描红,练得手腕酸痛;丈母娘觉得年轻人该养生,他就戒掉了所有零食饮料,顿顿喝枸杞泡水,结果三个月瘦了十斤,差点把自己搞出胃病。最后婚事没成,表哥看着满屋子的书法作品和枸杞罐,哭笑不得地说:“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做自己,至少不用遭这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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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仔细想想,我们之所以会为了一个人丢自己,无非是怕失去对方,觉得只要迎合、妥协,就能留住想要的感情。可事实证明,真正值得的人,从来不需要你刻意改变自己,更不会让你丢掉本心。

就像我现在的闺蜜,她喜欢吃辣,她男朋友不能吃辣,但他们从来不会逼着对方迁就自己,而是每次吃饭都点鸳鸯锅,你吃你的清汤,我涮我的红汤,反而过得其乐融融。

前段时间同学聚会,我又遇到了当年的学长。他看着我穿着宽松的黑色卫衣,一边啃着带香菜的烤串,一边和朋友们插科打诨,笑着说:“你现在这样比以前顺眼多了,以前总觉得你放不开,现在倒像个真实的人。”我听了这话,心里突然释然了——原来做自己的时候,反而更招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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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我,再也不会为了某个人改变自己的喜好,再也不会因为别人的眼光否定自己。想吃香菜就大口吃,想穿黑色就天天穿,想看综艺就熬夜看,不想社交就宅在家里追剧。

我发现,当我不再刻意讨好别人,不再把自己当成别人的附属品时,反而活得更轻松、更快乐。身边的朋友也更喜欢这样的我,因为他们认识的,是真实的、不掺假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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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别再为了某个人丢自己了。你不是谁的附属品,也不是谁的高仿款,你就是你,独一无二的限量款。你的喜好、你的个性、你的坚持,都是你最珍贵的标签。与其花时间去迎合别人,不如好好爱自己,把自己活成想要的样子。

毕竟,真正爱你的人,会爱上你的全部,包括你的小脾气、小缺点,而不是让你丢掉自己去迎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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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那条压箱底的粉色连衣裙,现在我打算把它挂在二手平台卖掉,附上一句文案:“为爱情买单的冤种款,现在清醒了,转给需要的姐妹。”至于我自己,还是继续做那个爱穿黑灰蓝、爱吃香菜的姑娘,毕竟,做自己的感觉,真的太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