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紧扣“五驱”工作部署,持续保持对酒驾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尤其针对“隔夜酒”“晨起酒”等易被忽视的违法情形,以及夜间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力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破除“隔夜”侥幸
晨间上路亦被查
清晨时段,交管平房大队民警在滨河大道上开展整治。驾驶人赵某某驾驶黑A763V*号车辆经过检查点时,被检测出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赵某自认为经过一夜休息已无大碍,但“隔夜酒”“晨起酒”的隐患依然存在。
此案例清晰地警示公众: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安全驾驶不能以主观感觉为准,必须严格遵守“饮酒后足够间隔时间再驾车”的铁律。赵某最终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夜幕下聚餐饮酒
违法上路必被查
夜幕降临,正值聚餐聚会活跃时段。在平房区哈五路,交管平房大队执勤警力拦下了黑ADB22**号小型汽车。驾驶人马某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手握方向盘,法律的红线就不可逾越。马某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样受到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重点时段严查不懈
心存侥幸必受严惩
夜间酒驾醉驾高发时段,南岗区前卫大街,交管南岗大队的夜间整治行动正在进行。对黑A8L6V*号车辆的检查中,驾驶人王某被检出38mg/100ml的酒精含量,构成酒驾违法。此时段往往是酒驾醉驾的高发期,交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警力部署和检查密度,彰显了全天候、全路段严管严查的决心。
王某的违法行为被当场查处,他也因此付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代价。
交管部门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代价巨大,后果严重。请务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综合: 哈尔滨交警、925记者金钊
来源: 哈尔滨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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