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活跃市场消费氛围,鼓励消费者依法取得发票,推动消费提质扩容,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从2026年2月1日起,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欢喜无锡 快乐Go”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与范围
(一)活动时间
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其中2月份为活动试运行期。
(二)参与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无锡市行政辖区内(含江阴市、宜兴市)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的零售(商场、超市、加油站、汽车、家电数码、电动自行车、家装家居、免税店等)、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商家消费取得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不含代开发票)且单张票面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以上,通过系统核验后,均可参与本次活动。其他类型发票暂不纳入本次活动范围。
二、活动参与规则
1.个人消费者取得上述发票后,通过云闪付APP、江苏银行、微信、支付宝、“一票欢购”小程序等活动平台入口(多入口渠道滚动上线),上传真实电子发票信息(PDF、OFD数电发票或清晰图片),系统核验成功便可参与“有奖发票”抽奖活动。
2.抽奖发票开具时间须符合活动时间范围。抽奖发票抬头必须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不得包含其他字符。发票的个人信息需与活动服务平台实名认证信息一致。发票开具方须为无锡市范围内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的商家主体。
3.在试点活动期限内,消费者需及时上传发票,逾期未上传视为自动放弃。试运行期内原则上每人最多上传30张有效发票(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奖金设置及开奖方式
发票中奖奖项设置为5元—800元,单张发票奖金最高不超过800元(含),根据发票金额实行梯度中奖模式。中奖奖项以奖金(红包)的形式发放至中奖者参与活动平台的实名账户中。
(一)开奖方式
活动设置“即时抽奖 延后兑奖”“定期抽奖”等方式,将根据活动安排视情选择开奖方式。
1.即时抽奖 延后兑奖
消费者通过“有奖发票”活动页面上传发票,如发票识别通过消费者可即时参与抽奖,中奖结果实时公布,经核验通过后及时发放。
2.定期抽奖
消费者通过“有奖发票”活动页面上传发票,如发票识别核验通过,将在指定时间集中抽取各奖项,中奖奖金(红包)抽奖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发放。公证机构现场监督。
(二)结果公布
中奖结果将通过“无锡商务”“无锡财政”“无锡税务”等微信公众号及活动服务平台和发票上传渠道专属页面查询。
(三)其 他
2月为活动试运行期,试运行阶段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资金分配和抽奖规则。鼓励活动服务平台、金融机构、电商平台配套提供消费券、抽奖奖品、信用卡还款券、分期贴息券等福利,丰富奖励形式。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有奖发票兑奖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相关纳税信息同步至税务部门。
四、注意事项
(一)对因消费者原因导致红冲的中奖发票,必须根据平台提示退回相应中奖奖金(红包),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退回中奖奖金(红包)的用户将被取消参与此项活动的资格,并将依法追究责任,实施信用惩戒。
(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恶意红冲、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他作弊违规行为等),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者(包括经营主体及个人用户)活动参与资格,主办方有权向责任人追回中奖奖金(红包);相关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追缴其非法所得并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未按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拒开发票)的,消费者可拨打12366热线举报,税务机关及时受理,对查实的发票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五、附 则
(一)本通告由无锡市商务局、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二)如今后国家、省、市有新政策或新要求,无锡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有权对内容进行补充、修订。
(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活动结束日止。
(四)活动咨询电话:95516。
无锡市商务局
无锡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2025年2月8日
采集:张颖
责编:何白
来源:无锡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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