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这酒壶你真要给我?这可是老物件儿。”

“送你了!兄弟,这叫‘信物’。凉山深处有个黑鹰寨,你拿着它,找门口挂黑牛头的人家,那是土司后人,给一千块随礼,保准让你吃到这辈子没见过的全牛宴!”

“真有这么邪乎?”

“骗你我是孙子!不过兄弟,吃完别急着走,有惊喜。”

林峰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却不知道,这所谓的“惊喜”,差点让他把命丢在大凉山的褶皱里。当他酒足饭饱想要离开时,面对的不是热情好客的村民,而是一排排在火把下闪着寒光的杀猪刀。

七月的凉山,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子燥热和松脂的清香。

林峰背着那个被他塞得满满当当的始祖鸟背包,站在西昌汽车站熙熙攘攘的人流里,只觉得一阵眩晕。创业三年,负债两百万,公司倒闭那天,他没有哭,只是觉得这城市里的钢筋水泥像一座座墓碑,压得他透不过气。他逃了,带着仅剩的一点积蓄,想在这片据说“离天最近”的地方找回点活着的实感。

县城里的火把节热闹得有些虚假。满大街都是举着自拍杆的网红和穿着租来民族服饰的游客,千篇一律的烤肉摊冒着劣质香精的味道。

“没劲。”林峰嘟囔了一句,拐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钻进了一家叫“老街记忆”的小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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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里人不多,林峰要了一壶荞麦酒,自斟自饮。

“兄弟,外地来的?看着面生啊。”

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林峰抬头,看见一个穿着皮夹克、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正端着酒碗笑眯眯地看着他。男人自称宋老三,是个在本地混迹多年的“包打听”。

几杯酒下肚,林峰的话匣子也打开了,抱怨起这里的商业化太重,没点意思。

宋老三眼睛滴溜溜一转,压低声音凑过来:“兄弟,那是你没找对地方。真正的好东西,都在深山里藏着呢。你想不想见识见识真正的彝家土司宴?”

林峰的眼睛亮了:“哪儿?”

“黑鹰寨。”宋老三神秘兮兮地从怀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羊皮酒壶,上面还挂着几串磨得发亮的兽牙,“这地方一般人进不去,得有信物。看咱俩投缘,这酒壶我就半卖半送你了。你拿着它,进寨子找门口挂黑牛头那家,那是老土司的后人。随礼别小气,给个一千块,我保准你被奉为上宾,吃到真正的‘坨坨肉’。”

林峰被宋老三说得心动不已,酒精麻痹了他的警惕心。他花了五百块买下了那个酒壶,第二天一早,便按照宋老三画的草图,包了辆黑车,一头扎进了茫茫大山。

路越来越烂,最后连车都进不去了。林峰徒步走了三个小时,直到天色擦黑,才终于在半山腰看到了一片依山而建的寨子。

此时的黑鹰寨,火把通明,确实在过节。但奇怪的是,这里没有欢歌笑语,只有沉闷的牛角号声在山谷里回荡。

林峰按图索骥,终于在寨子最深处找到了一户人家。院门高大,门楣上赫然挂着一个硕大的、风干的黑牛头,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狰狞。

院子里摆了十几桌酒席,大块的牛肉堆得像小山一样,香气扑鼻。可是,那些围坐在桌边的宾客,个个都穿着深色的查尔瓦(披风),低着头,一言不发。整个院子安静得只能听见柴火爆裂的“噼啪”声。

这气氛,怎么看都不像是过节,倒更像是——办丧事。

林峰站在门口,心里打起了退堂鼓。但转念一想,自己走了这么远的路,又饿又累,而且宋老三说过,这地方保留着古礼,或许这就是人家的规矩呢?

“既来之,则安之。”林峰给自己壮了壮胆,迈步跨进了高高的门槛。

门口摆着一张收礼的桌子,后面坐着个独眼老头,正拿着毛笔在一个发黄的账本上写写画画。看到林峰这个穿着冲锋衣的外乡人,老头独眼一翻,没说话。

林峰赶紧掏出钱包,数了十张崭新的百元大钞,双手递过去:“大爷,我是路过的游客,听说咱们这儿过火把节,特意来讨杯酒喝。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说完,他特意把腰间挂着的那个羊皮酒壶解下来,在老头眼前晃了晃:“这是宋老哥给我的信物,说拿着这个就能入席。”

那独眼老头原本漫不经心的神情,在看到羊皮酒壶的一瞬间,瞳孔猛地收缩。他死死盯着林峰,像是在看一个怪物,随后猛地合上账本,扯着嗓子用彝语喊了一句什么。

原本死寂的院子瞬间骚动起来。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射向林峰,那些眼神里没有半分好客的热情,反而透着一股让人脊背发凉的寒意。

就在林峰手足无措时,正屋的门帘掀开了。一个身材魁梧的彝族汉子走了出来。他大概五十多岁,皮肤黝黑发亮,左脸颊上一道暗红色的疤痕像蜈蚣一样扭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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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吉克阿木。

阿木走到林峰面前,居高临下地打量着他,目光在那个羊皮酒壶上停留了许久,嘴角突然勾起一抹让人看不懂的冷笑。

“贵客。”阿木的声音像砂纸磨过桌面,“既然带着信物来了,那就请上座。”

他侧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指向院子正中央的那张主桌。

林峰受宠若惊,心想这宋老三果然没骗人,这面子给得真足。他没多想,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了主桌旁坐下。同桌的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个个面沉似水,谁也不看他。

菜很快上齐了。全是拳头大小的“坨坨肉”,煮得恰到好处,还冒着热气。但奇怪的是,明明大家都没动筷子,却也没人说话,所有人都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信号。

林峰肚子饿得咕咕叫,为了缓解这令人窒息的尴尬,他端起酒杯站了起来,想说两句场面话。

“各位长辈,我是林峰,初来乍到……”

就在他起身的一瞬间,手肘不小心挂到了桌布的一角。那厚重的织锦桌布被掀开了一道缝隙。

林峰下意识地低头去整理桌布,顺便往桌子底下看了一眼。

看到后震惊了!林峰手中的酒杯“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冷汗瞬间浸透了后背。那桌子底下根本没有地面,而是被人为地挖出了一个深坑!坑里并没有燃烧取暖的炭火,而是密密麻麻插满了磨得雪亮的尖刀!那些刀尖向上,在火光的折射下泛着森森寒光,正对着围坐在桌边的人的大腿动脉!

这哪里是请客吃饭的酒席,这分明是摆下的“鸿门宴”!这机关设计得如此狠毒,只要主家一拍桌子,或者有人强行掀翻桌子,这桌边的人恐怕立刻就要血溅当场!

林峰的双腿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他想逃,但双脚像是被钉在了地上。

他是个生意人,见过不少大场面,也见过商业竞争里的尔虞我诈,但这种要把人往死里整的阵仗,他只在电影里见过。

“怎么?林老板嫌酒不好?”吉克阿木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他身后,一只粗糙的大手重重地拍在他的肩膀上。

林峰感觉肩膀像是被铁钳夹住了一样,疼得龇牙咧嘴。他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没……没有,酒很好,我就是手滑。”

“那就好。”阿木端起一碗酒,递到林峰面前,“在我们彝家,远方来的‘贵客’,既然带了‘信物’,这杯酒就是生死状。喝了它,以前的账,今晚就算个清楚。”

林峰听得云里雾里。什么生死状?什么账?难道自己随礼的一千块还不够?还是说这个寨子有什么特殊的规矩?

他不敢问,生怕哪句话说错了就触动了桌下的机关。为了保命,他只能颤抖着手接过那碗酒,屏住呼吸,硬着头皮灌了下去。

烈酒入喉,像是一团火在食道里燃烧,呛得他眼泪直流。

“好!痛快!”阿木冷笑一声,拍了拍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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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姑娘端着托盘走了出来。她穿着一身极其华丽的彝族新娘服饰,银饰在火光下叮当作响。但这姑娘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甚至眼神都是死的,像个精致的提线木偶。

这是阿依,阿木的女儿。

阿依走到林峰身后,机械地给他斟酒。林峰偷偷瞄了一眼,发现这姑娘的手腕上竟然有一道触目惊心的淤青。

气氛越来越压抑。周围几桌的汉子们已经开始有人把手伸向了腰间,那里鼓鼓囊囊的,显然藏着家伙。

林峰的大脑在飞速运转。这个宋老三绝对坑了他!这根本不是什么土司宴,这分明是把自己送进了一个仇家的窝点!那个羊皮酒壶,绝对有问题!

但他现在不能动,也不能喊。一旦撕破脸,这深山老林里,自己恐怕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吃肉。”阿木用刀插起一块肥腻的坨坨肉,扔进林峰碗里,“吃饱了,好上路。”

这两个字让林峰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这顿饭吃得如同嚼蜡。每一分钟对林峰来说都是煎熬。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林峰实在受不了这种凌迟般的心理折磨。他捂着肚子,装出一副痛苦的样子:“哎哟……肚子疼……这肉太油了,我不行了,得去趟茅房。”

阿木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只是摆了摆手。

林峰如蒙大赦,跌跌撞撞地跑向院子角落的厕所。一进厕所,他并没有解手,而是迅速观察地形。厕所后面是一堵矮墙,翻过去就是一条通往村口的小路。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林峰咬着牙,手脚并用翻上了矮墙。借着夜色的掩护,他跳进草丛,发疯一样向村口狂奔。荆棘划破了他的脸和手臂,他也顾不上了。

只要跑出这个寨子,到了公路上,就有机会活命!

眼看村口的界碑就在眼前,林峰心中刚刚升起一丝希望,前方的黑暗中突然亮起了一片火把。

“哗啦——”

几十个村民像是从地里冒出来一样,瞬间堵住了去路。为首的,正是提着一把杀猪刀的吉克阿木。

“林老板,这么急着走?”阿木的声音在夜风中显得格外阴冷,“拿了钱,骗了人,毁了我家阿依,现在想一走了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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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吓得腿一软,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大哥……大爷!我真的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就是个游客!我随了一千块钱,饭都没吃完……你们这是要抢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