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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消息,昨天通过平台发布了“扬州荷花池停车场因路边停车未缴五元停车费,拦停奔驰车事件始末”一文后,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很多网友对此类事件也是深有体会,甚至是怨声载道。有的网友表示,并不是因为几块钱停车费,而是觉得这些费用收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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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发表评论称:收的毕竟是停车费,而不是停车税,再说了收停车费的是企业,即使不交费也属经济纠纷,一直强调的“走正常渠道”就是依法追讨,法院没有打烊,为何不通过司法途径向车主追讨?而利用城市公共设施使用权去追债,甚至使用限制出行方式去追债,显然属于不当手段。建议所在地政府赶紧取消这个勾结关联。所有汽车对于道路使用费,就是过去所谓的“养路费”已经变成了“燃油税”,这个税在油价中体现了。但是这种强制收费的非法行为不应该在扬州这样的全国文明城市出现。留下买路钱是过去“山大王”的行为,应该认定为黑恶势力,应该尽快铲除,干警应该旗帜鲜明地公正执法,让汽车在文明城市不受非文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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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通过对相关政策的搜索了解到,对于马路划为停车位收费的情况原则上是非常严苛的,不仅需要相关规划审批,而且不得转交给物业公司这样的企业经营,更不得随意划线就收费。而且,收费标准需要经过物价局的审批,资金上缴财政。那么,扬州马路收费的情况又是如何呢?
通过了解,去年中标的是一家物业公司。而这个收费系统通过了联网,和荷花池公共停车场进行了联通。曹女士怀疑自己当初的欠费就是在兴城西路这边产生的,而当时没有人向其收费,车上也没有让其缴费的通知,即大家所说的二维码缴费单,因此对于这个五元停车费的产生,她毫不知情。
如此一来,扬州某物业公司承包经营马路停车位的做法,从相关法规上应当不符合规定。也由此将公益性质财政收费,演变成盈利性质,容易形成圈地收费的不合理怪圈。对于该事件后续情况,将持续讲述。(图/曹文兰 文/黄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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