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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一场酒局竟成永别,同桌10人全赔钱!快过年了,通辽人请互传!

咱通辽人热情好客,过年过节、亲友相聚,酒桌上难免要喝两杯。但“小酌怡情,大饮伤身”,如果不顾后果地劝酒、拼酒,极易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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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悲剧:半斤白酒后的意外

2026年1月,陆某与11名同事聚餐,席间陆某喝了约半斤白酒。饭后,陆某由同事护送回酒店休息,可凌晨时分,大家发现陆某陷入昏迷,虽紧急送医,但终因抢救无效遗憾离世。

家属悲痛万分,认为同桌的人没尽到劝阻和照顾义务,提出了80万元的赔偿要求。原本热热闹闹的聚会,瞬间变成了法院和司法所里的对峙。

争议焦点:同桌喝酒,到底谁该负责?

  • 家属方:“你们明知道他喝多了,为什么不拦着?为什么没及时送医院?”

  • 同事方:“那是他自愿喝的,我们也没硬逼着灌酒,不该担主责。”

《民法典》划重点:根据第1165条规定,如果存在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胜酒力仍劝酒、未安全护送醉酒者等情况,同桌饮酒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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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调解:5天定分止争,人情与法理并重

接到求助后,司法所迅速启动“警司联调”模式。调解员一方面安抚家属,引导理性索赔;另一方面对聚餐的同事们进行普法教育,明确“安全注意义务”。

最终方案:经过5天的反复沟通,双方达成和解。10名同席人员根据劝酒情节、照顾程度,分别赔偿5000元至2万元不等。

专家提醒:这4种劝酒行为要担责!

  1. 强迫性劝酒:用言语刺激、斗酒等方式硬逼对方喝酒。

  2.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知道对方患有疾病或身体不适,仍诱导其饮酒

  3. 未安全护送:对方已醉酒,未将其送回住所或交给家属,导致其发生意外。

  4. 酒后驾车未劝阻:眼睁睁看着醉酒者开车离开而不予制止。

春节将至,咱们科左后旗的老乡们聚在一起,图的是个乐呵,求的是个平安。莫让“杯中酒”变成“杯中泪”!转发这篇文章给身边的亲朋好友,提醒大家:饮酒有度,文明劝酒,平安过年!

来源 │玉泉区司法局 玛拉沁信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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