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余昆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2月5日颍州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和余昆的辞职请求,颍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余昆辞去颍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颍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颍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