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单位非法中介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单位办事秩序,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办事体验和满意度,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范围内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单位非法中介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在车管所业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点、驾驶人考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交管业务场所及周边招揽、拦截、纠缠、滋扰办事群众,以“考试包过”“年检包过”“体检包过”等名义虚假宣传、编造谎言欺骗群众牟利的非法中介;
2、通过网络发布“包过驾考”“内部选号”“买分卖分”“公安有熟人”等虚假宣传信息,实施线上揽客、线下代办的非法中介;
3、非法中介利用插队办、优先办、加急办等名义谋取利益问题;
4、内部人员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违规办理车辆登记、车辆检验、驾驶人体检、交通违法处理等问题;
5、教练员、考场工作人员、安全员以“打点考官”为名索取考生财物或考试员违规收取考生、教练员、考场工作人员、安全员财物问题;
6、交管业务场所周边个人发放或门店张贴、悬挂车驾管业务“包过”、代处交通违法等有误导倾向的广告、招牌问题;
7、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问题。
二、举报线索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线索,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经过、结果等信息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音视频等证据材料。
2、举报人对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3、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举报方式
1、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举报电话:0716-8885896,举报信收件地址:荆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荆州区拍马大道与207国道交汇处北200米)、邮编434034;
2、江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举报电话:0716-4738779,举报信收件地址:江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江陵县荆江路北97号)、邮编434199;
3、松滋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举报电话:0716-6269301,举报信收件地址:松滋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高成大道153号)、邮编434200;
4、公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举报电话:0716-5152324,举报信收件地址:公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中队(公安县竹溪大道与431省道交叉口南300米)、邮编434399;
5、石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举报电话:0716-7819571,举报信收件地址:石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石首市建宁大道590号)、邮编434400;
6、监利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举报电话:0716-3322099,举报信收件地址:监利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监利市容城大道东132号)、邮编434299;
7、洪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举报电话:0716-2087122,举报信收件地址:洪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洪湖市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巷)、邮编433200。
特此公告。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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