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一对情侣,未领取结婚证但举办了婚礼。不料,41天后,男方遭遇车祸离世,留下400万财产,女方因无法认定配偶身份,与男方母亲及家人就补偿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对簿公堂,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关注。

只办婚礼不领证,这种情况下,如一方遭遇意外离世,遗产分配在法律上如何认定?双方财产算共有吗?

2月8日,封面新闻邀请四川反家暴知识普及基地执行副主任、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贺海燕,结合该案进行了同居关系和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解读。

解读1.

同居伴侣若能证明尽扶养义务

可酌情分得遗产

贺海燕介绍,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未办理结婚登记(即未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在法律上不构成夫妻关系。

这意味着,法律上认可的“配偶”身份,其唯一依据是有效的结婚登记。举办婚礼、同居、生育子女、被亲友认可等,均属于社会习俗或事实层面,不能替代法律登记程序,因此不能产生法定的配偶权利义务。

“因此,女方作为未领结婚证的同居伴侣,哪怕举办了婚礼、有夫妻之实,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配偶’,自然无法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遗产法定继承。”贺海燕说,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同居伴侣完全无法从遗产中获得权益。

司法实践中存在例外情形:如果同居伴侣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比如长期照顾其生活起居、在其患病期间支付医疗费用、操办后事等,结合实务裁判规则,可依据《民法典》酌情分得适当遗产。

不过这种“酌情分得”并非法定继承权,只是基于补偿原则的酌情分产,法院会综合扶养时间长短、扶养程度、遗产数额等因素裁量,且需要同居伴侣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

“像本案中女方若主张此项权益,就需提供支付医疗费用的凭证、邻居或亲友的证人证言、操办后事的相关记录等。”贺海燕说。

解读2.

同居期间如有财产混同

需同居析产后再明确遗产分割范围

“未领结婚证的同居伴侣不在法定继承人序列中,无法直接依据法定继承规则分得遗产,只能通过‘酌情分得遗产’或分割同居共同财产的途径主张权益。”贺海燕提醒,如果双方同居期间有财产混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遗产分割之前还可能涉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问题,经同居析产后,才能明确遗产的范围。

例如,若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但登记在一方名下,或共同经营所得收入用于共同生活,同居伴侣可依据共有关系,主张分割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但该部分财产并不直接纳入遗产范围,而是需先从混同财产中析出后,剩余部分才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分配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本质区别,核心规则依据有三点。”贺海燕说,首先是有约定从约定。如果同居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或口头的明确约定,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优先按照约定处理;个人财产归个人。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各自单独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以及单独经营、投资的收益,均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按比例分割。对于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共同经营、投资产生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明确区分归属的财产,法院会以各自实际出资比例为基础,结合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孕育共同子女、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综合裁量分割比例。

律师提醒:

结婚证是法律赋予夫妻权利最重要的“护身符”

贺海燕提醒,结婚证是法律赋予夫妻权利最重要的“护身符”。它关乎继承权、夫妻共同财产制、相互扶养义务、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与补偿等核心权益。若因特殊原因暂不领证,建议通过公证遗嘱或保险受益人指定等方式,明确将部分财产留给伴侣。

在同居前或同居期间,若共同出资买房、理财,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出资比例、产权份额、按揭承担、增值收益分配等,同时保留所有付款凭证。避免大额财产混同,尽量使用各自的账户处理个人收入,若因共同生活需要转账,备注清楚款项性质。

如果同居期间对方患病或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在照顾过程中要留存好医疗费用支付凭证、护理记录、购买生活用品的票据,以及亲友、邻居的证人证言——这些证据是未来主张“酌情分得遗产”的核心依据。

遇到纠纷时,优先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影响法院对案件的裁量。遇事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收集、固定证据,评估自身在法律上可能享有的权利,理性制定维权策略,而不是沉浸在情绪中与对方家庭进行无谓的争吵。

封面新闻记者戴竺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