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在蒙自隆重开幕
赵瑞君讲话罗萍应亥宗姬兴江等到会祝贺 晋洪江出席 黄德亮作常委会工作报告 张艳梅作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李满主持
2月8日上午,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在蒙自隆重开幕。
2月8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蒙自隆重开幕。
中共红河州委书记赵瑞君,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州委副书记、州委宣传部部长应亥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姬兴江等到会祝贺,州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人选晋洪江出席,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本次会议执行主席晋洪江、黄德亮、张艳梅、李满、庄斌、孔劲松、赵钊、陈黎、念培光、符世海在主席台就座。
上午9时,州政协副主席李满宣布大会开幕,全体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本次会议应到委员415名,实到394名,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议程。
赵瑞君代表中共红河州委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赵瑞君代表中共红河州委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2025年是红河州发展历程中极具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五年来全州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砥砺前行的生动缩影。一年来,全州上下紧跟核心、拥护核心,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对标“三个定位”攻坚发力,坚持民生为大,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力扛起经济大州挑大梁的责任担当,“三个示范区”建设取得全域性突破,社会民生领域实现整体性跃升,边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州上下同心同德、苦干实干的结果,也凝聚着全州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
赵瑞君指出
全州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全州发展大局,尽职尽责、担当作为,政治引领坚定有力,建言资政精准有效,凝聚共识更加深入,协商民主可感可及,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作出了积极贡献。
赵瑞君强调
站在“十五五”开局的历史节点,我们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肩负着沉甸甸的使命担当。全州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自觉把履职工作放到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定位思考、担当作为,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发展新局面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要在筑牢政治根基上把牢政治方向,深刻把握人民政协的政治属性,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展现担当实效,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多谋精准之策、多尽监督之责、多助发展之力,争当助推红河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家、促进派。要在凝聚发展合力上贡献政协力量,切实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中强信心,在深化团结联谊中聚民心,在做实服务为民中暖人心,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筑同心。要在践行协商民主上展现政协作为,一体抓实完善机制提升效能、建强平台丰富载体、深化研究做好阐释等工作,让协商民主运转更顺畅、实践更鲜活、理念深入人心。要在提升履职能力上实现持续精进,不断提升履职本领,健全制度机制,锤炼务实作风,坚持从严从实,以更高标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赵瑞君强调
州委将一如既往高度重视、支持政协工作。全州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谋划推进,为政协知情明政、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不断激发政协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巩固全州上下团结一心、共谋发展的生动政治局面。
州政协副主席黄德亮代表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州政协及其常委会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在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紧扣州委“337”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不断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力有为,凝聚人心共识深入深化,从严从实抓好自身建设,推动政协履职提质增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报告强调,2026年,州政协及其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以更高站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以更强担当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汇聚发展合力,以更实举措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发展新局面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州政协副主席张艳梅受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
会议书面通报了党群系统、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
应邀出席会议的还有中共红河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保留正厅长级待遇干部,二级巡视员,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红河学院、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和驻州部队领导同志,住州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州委、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州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中央、省属驻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等。
来源/云南红河发布
总编/杨锐 责编/张云龙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排/邱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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