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新疆首部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法规——《克拉玛依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既系统总结了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经验,又对未来发展提供了规范引领,标志着我市智慧城市建设从探索走向规范,也为全疆城市建设和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制度样本’。”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曾志祥说。
作为资源型城市,克拉玛依对转型发展的需求尤为迫切。近年来,其数字化建设成效显著,曾于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获评“中国领军智慧城市”。但与国内许多先行城市一样,谁来统筹、数据如何共享、成果怎样惠民等智慧城市建设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城市向更高水平迈进的瓶颈,亟待通过法治手段厘清路径、加以破解。
2025年7月14日至15日举行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了城市工作七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之一便是“着力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
为此,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历时半年深入调研,广泛征集意见,牵头制定《条例》。《条例》共7章35条,明确责任分工,聚焦数据资源整合、智慧治理与产业融合赋能等核心领域,为智慧城市建设筑牢制度根基。
针对关键的“数据孤岛”问题,《条例》直指要害,提出构建城市智能中枢与统一公共数据底座,整合各类政务与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动“一次认证、全网通办”,从根本上重塑流程,让数据流转代替群众跑腿。
《条例》还精准回应民生关切,如将智能停车场建设等具体项目写入法规,直击“停车难”等痛点,推动城市管理向智慧化、精细化转变。
“希望以后办事手续更少一些、流程更简单一些,那我们老年人就更省心了!”71岁的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雅典娜社区居民贾涛对《条例》施行后的生活充满期待。
不止于治理,《条例》更着眼于发展,提出重点支持能源、旅游、医疗等领域数字化转型,为克拉玛依打造全疆数字经济高地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是我市深化‘人工智能+’行动,推动智能技术与社会治理、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克拉玛依市数字化发展局副局长臧奕茗表示,将按照《条例》规定,协调、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与行业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助力克拉玛依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城市。
克拉玛依融媒记者:高宇飞 郭雪梅 祁建宇 贺翔 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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