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也奇怪,城市明明没有季节感,写字楼里的空调恒定在二十四度,可只要一到二月,喉咙里就先泛起一阵苦甜。像是有人偷偷把记忆泡进温水,苦味先散,甜味后返。后来翻书才知道,冬春之交,血清素水平最低,人容易掉进“情绪洼地”,于是大脑自动调取最亮色的片段来救场——那个人就这样被反复回放,像老港片里的永冻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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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十二点,便利店关东煮的汤底咕嘟咕嘟。排在前面的男生把最后一串萝卜让给了女友,女生没接,只把围巾往他脖子上又绕了一圈。店员打哈欠的间隙,两个人完成了一场无声的推让。收银台LED灯惨白,却把他们影子拉得老长,像上世纪的胶片。旁观的人突然懂了:所谓爱情,不过是把最普通的萝卜,吃出了鲍鱼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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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下班,天边堆着铁锈色的云,像极那年一起看过的烧霞。地铁口卖花的大叔换了新品种,说是荷兰实验室的“冻龄玫瑰”,花瓣里注了甘油,能扛过三个春。买的人不多,大叔也不急,只把花桶往灯下一推,玻璃纸反射出细碎的光,像给每朵花都加了一层滤镜。路过的人脚步慢半拍,仿佛只要掏出二十块,就能把某段旧时光顺手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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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两点,小区野猫在垃圾桶旁谈恋爱,叫声又软又倔。被吵醒的人翻身起床,翻出抽屉里那支没墨的钢笔,在信纸上压出凹痕:“今天没错过最后一班地铁,却错过你。”字迹是虚的,力气却是真的,纸背凸起的沟壑像极当年并肩走过的人行道裂缝。第二天信被塞进快递柜,收件人姓名只写了一个字母,快递员扫了一眼,默默把件放进“疑难”筐——城市太大,字母比门牌号更容易迷路。

二月很短,短到来不及把羽绒服送去干洗,短到来不及把一句“算了”咽回去。二月也很长,长到能把所有“新年快乐”的群发,熬成一句只对一个人说的“春天快乐”。日历翻完最后一页,风还是冷,但吹到脸上已经带着湿意,像谁在远方偷偷练习呼吸。此刻不必再问归期,只要记得:等第一朵玉兰花炸开,就把那段没写完的信,继续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