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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闫某迫于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全部履行完毕。

2018年初,殷某向闫某交付押金,约定由闫某承包某工程的施工,但此后该工程未能实际施工,闫某也未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押金。多次催要无果后,殷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闫某于2020年5月31日前向殷某退还押金14万元。调解书生效后,闫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阶段,法院迅速展开财产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闫某名下除有一辆已被法院查封且下落不明的车辆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穷尽财产查控措施后,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末,申请人殷某向法院提供线索,发现被执行人闫某近年来频繁更换手机号码,并且存在购买保险的情况。执行法官王景雷敏锐察觉到其中可能存在规避执行的行为,通过向银行、移动通信公司、保险公司等多方详细调查核实,确认闫某在近期多次新设银行卡、变更银行卡关联电话并购买健康保险。

“你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限你三日内向我院说明情况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否则我们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收到法院发出的《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后,闫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官表示要与申请人和解,并筹措资金8万元当场向殷某给付,剩余6万元也在两周内分期给付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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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朝阳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更有力的举措破解执行难题,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