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常碰到这样的家庭矛盾:老人留下的公租房,住着的子女死活不同意房改,其他子女急得直跺脚——有的想趁房改买下来变现分利益,有的盼政策盼了好久,眼看能落实却被卡住。比如姐姐住着老人的公房,多次提房改都摇头,问她要一半份额?不行,得要65%、70%,还觉得是委屈了自己。想和平解决,往往得让住着的人多拿,至少占一半;可要是打官司,公租房本身没法直接起诉,只能等拆迁、腾退或者申请式退租,可换了租还是公房,照样麻烦。有人想过损招,比如也搬进去住,毕竟是老人的房,子女都有权利住,可这招容易闹得鸡飞狗跳,反而激化矛盾。
公房不房改的原因其实有规矩:有的是房子性质特殊,比如涉及公共利益的公房不在房改范围;有的是单位有自己的规定,暂不推进。要是承租人符合当地房改条件——比如住够年限、收入达标,单位没正当理由拒绝,那承租人可以起诉:要么告单位行政违规,要求纠正;要么民事诉讼让单位履行房改义务。可要是不符合条件,比如收入超过上限、没住够时间,单位不房改合情合理,起诉也赢不了。
现实中的案例更清楚。比如北京朝阳区的案子:父母承租的公房,老人去世后,配偶付了购房款和维修基金,可没办产权。子女起诉分房,法院说房子不是遗产,不能直接分,但让继承人代表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等拿到产权再谈继承——先解决产权问题,再处理份额。还有东城区的拆迁案例:苏悦的公房拆迁,林宇君、林宇斌都是被安置人,可房改后林宇君成了产权人,林宇斌起诉要补偿被驳回,因为房改后产权归承租人,就算是安置人,居住权益也不代表所有权,没法随便要份额。
遇到这类事,先别急着吵。先和住着的人好好聊,问清楚不同意的原因:是怕没地方住?还是想要更多好处?能不能用补偿解决?协商不成,先查自己符不符合房改条件,符合的话找单位沟通,不行再走法律途径。要是实在没法房改,只能等拆迁或腾退,但得明白,房改后的产权有法律边界,就算是家人,也不能想当然分利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