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三河市段甲岭镇山下庄村部分村民反映,该村在京秦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发放、大秦铁路信号塔占地补偿款去向以及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存在多项疑问,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依法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高速占地补偿款发放存疑800余万元去向成焦点

村民反映,2009年京秦高速公路修建过程中,占用了山下庄村土地约170亩。当时全村约有600多口村民,2010年村民们收到了每人4300多元的占地补偿款,但此次占地的具体补偿标准、每亩补偿金额以及整体补偿款总额等关键信息,村集体并未公开公示。

更让村民们疑惑的是,剩余的800多万元补偿款迟迟未能发放。村民们多次前往镇政府反映情况,得到的回应是该笔款项已用于镇政府办公楼建设。这一说法让村民们难以接受,他们认为补偿款的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且需向村民公开详细账目,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据村民统计,目前山下庄村共有140多户村民,其中已有105余户户主签字,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彻查该笔补偿款的具体数额、发放明细以及剩余款项的使用情况,给出明确的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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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名单,当事人提供)

信号塔占地补偿款去向不明,合同真实性遭质疑

除了高速占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大秦铁路在山下庄村建设信号塔的相关事宜也引发村民不满。村民表示,该信号塔占用了村里一亩基本农田,但多年来,这笔占地补偿款的去向始终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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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当事人提供)

为查清此事,村民曾要求查阅相关合同及账目,却发现该占地项目没有原始合同存档。镇农经站提供的一份合同复印件,该复印件不仅台头标注的“李旗庄镇上下庄村”与实际占用土地的“段甲岭镇山下庄村”不符,合同中注明的联系人陈某,在当时也并非村两委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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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场地租赁协议,当事人提供)

村民介绍,该信号塔建设时由当年时任村支书李某松经手签字,但多年来,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均未得到明确答复。这份合同复印件无法证明补偿款的合法去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核查信号塔占地的真实补偿标准、补偿款总额以及最终流向。

基本农田性质变更引争议,相关合同存多处疑点

村民反映的第三个核心问题,是山下庄村南侧124亩红线内基本农田的性质变更及相关补偿事宜。据村民介绍,该地块曾是村里土质肥沃的优质基本农田,但后来被改变土地性质,用于建厂、建房及建设文化站大楼。该地块的性质变更过程中,当年时任村支书李某松将其地类调整为废弃地及建设用地,随后由时任村会计王某富总承包,承包合同村委会公章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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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土地,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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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当事人提供)

更让村民无法接受的是,其中建设文化站大楼的占地补偿款,本应属于全体村民的集体收入,却被打入时任村主任李某军的哥哥李某旗的个人账户。村民们认为,这笔补偿款的发放对象明显不符合规定,要求核查该笔补偿款的具体数额、发放依据以及为何打入个人账户的原因。

此外,村民还反映,该124亩土地的承包过程缺乏公开透明的程序,既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表决,也没有公开招标公示,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亟待相关部门核实。

涉事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受关注

村民在反映问题时还提到,当年涉及上述村务的部分村干部,目前仍在相关岗位任职。其中,时任村支书已升任镇政府事业编人员,享受副科级待遇,还在邻村代理村书记一职。但让村民们意外的是,该名干部已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践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及基层干部需具备较高的诚信度和履职能力,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的人员,其信用状况存在严重问题,是否具备担任相关领导职务的资格,也成为村民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村民期盼依法核查,维护合法权益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山下庄村村民期盼上级部门能够倾听民意、实地调查,依法依规查清各项问题的事实真相,公正处理相关争议,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就村民反映的问题作出公开回应,事件进展有待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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