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朱志成法官团队利用晚间时间,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调解,历经近2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孩子撑起一把“司法暖心伞”。
蒋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父亲蒋某抚养。离婚后不久,孩子被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治疗,蒋某作为抚养人,独自承担全部医疗费用10万余元,治疗结束后,蒋某认为李某作为孩子的母亲,应当共同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遂向净月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的一半。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这起案件不仅涉及金钱纠纷,更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和父母双方的亲情维系。
“父母离异,但关爱不能缺席”,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朱志成没有简单下判,而是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由于双方白天工作繁忙,朱法官团队主动提出利用晚间时间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了解到蒋某独自承担医疗费确实存在经济压力,而李某也有自己的难处。法官从法理、情理两个角度出发,一方面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另一方面,从亲情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经过近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均表示满意,并对法官的耐心工作表示感谢。
这起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意义深远。它再次提醒我们,父母离异后,对子女的关爱不能缺席。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相应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等必要费用。
法律有温度,司法有温情。净月法院在处理此类家事纠纷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温情调解,不仅化解了矛盾,更修复了亲情裂痕,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为构建和谐家庭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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