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据“安徽省药监局”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涉嫌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绞股蓝(批号:24022801)劣药,安庆华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被罚没11.072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药监药处罚〔2026〕9-1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庆华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是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绞股蓝批号:24022801)经抽样检验、复检“总灰分、酸不溶灰分”不合格,认定为劣药共销售93.96kg,1kg未售出,货值金额共计13328元。当事人召回的16.46kg,违法所得1072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安徽省药监局决定:

1.没收未售出中药饮片绞股蓝(批号:24022801)1kg、召回的16.46kg和违法所得10729元。

2.并处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绞股蓝(批号:24022801)货值金额13328元,(不足10万元,以10万元计)的1倍罚款10万元,共计罚没款110729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庆华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上海医药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由上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控股。

来源 | 安徽药监局、天眼查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陈潇 审核 | 刘利娜

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