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光明网通报了上海虹口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通报显示,七旬夫妇驾驶无牌照、无保险、无驾照的“三无”老头乐,在路口闯红灯横穿马路,与正常绿灯通行的轿车猛烈相撞,导致两人多处骨折致残。
事后,老两口合计向轿车司机及相关方索赔70余万元,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夫妇俩承担50%主要责任,轿车司机承担33.3%次要责任,法院严格按责任比例核算,最终判决合计赔付36万元,该笔赔偿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轿车司机个人因系职务行为未承担任何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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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判赔引发广泛争议。一方认为判赔合理,符合法律与情理:法院遵循“优者风险负担”原则,轿车危险性更高,司机虽正常通行,仍负有观察避让义务,其轻微过失需担责;判决按交警责任划分,核算老两口合理损失并驳回不合理诉求,且36万元主要由保险赔付,未加重司机个人负担,公正合理。
另一方则认为判赔牵强不公:夫妇俩驾驶“三无”老头乐违法上路、闯红灯,是事故直接主因,理应全责;司机仅轻微过失,却要担近三分之一责任,赔偿与过错程度不匹配,“优者风险负担”原则过度倾斜,本质是“谁弱谁有理”,对司机过于苛刻。
那么您觉得这份判赔合理,还是太牵强?
作者: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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