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对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70万元;对徐志勤、傅强、吴笛、孟怀谷警告;对程少伟、季强松、陆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高侃、陈晨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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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钱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