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2026年2月9日,沪深北交易所同日宣布,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沪深交易所同时宣布,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业内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率先试行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向沪深两市主板扩围,再次彰显了科创板作为资本市场改革“示范田”的积极功能。
专家认为,此举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正系统性地构建一套更懂科技、更适配创新的基础制度体系,为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扩围
“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沪深交易所在2月9日同日宣布。在此之前,科创板率先建立了认定标准,并取得良好成效。
2024年10月11日,上交所发布《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率先在科创板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科创板共14家企业采用该标准实施再融资,合计拟融资351.2亿元,占2025年科创板受理企业家数和拟融资额的比例分别为37%、76%,覆盖适用科创板各类上市标准和主要行业的企业(其中包括两家成长层企业募资57.8亿元),目前已注册生效11家。
市场人士表示,“轻资产、高研发投入”标准已经成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方式,有力支持了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近年来,主板公司主动跟进前沿科技研发,产业不断转型升级,从目前主板上市公司行业分布来看,亦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已集聚一批具有核心技术能力的上市公司。
此类公司具有固定资产占比较低、无形资产比重较高、研发费用持续投入且占营业收入比例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等特征,其经营发展、转型升级与持续性技术迭代、产品创新密切相关,需要长期、大量、稳定资金支持以满足研发需求。
“因此,在总结前期科创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点的基础上,基于主板公司类型多元化的实际情况,推出主板标准,放宽募集资金补流比例限制,允许超比例的部分定向用于主业研发,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服务主板科技型企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质生产力培育协同发展。”市场人士称。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于耀则表示,沪深交易所同步将“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认定标准从科创板推广至主板,彰显了科创板作为资本市场改革“示范田”的积极功能,是“科创板试验—全市场推广”这一中国资本市场改革成功路径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它表明,服务于新质生产力的顶层设计是连贯的,改革从局部试点到全面铺开的步伐是坚定而迅速的。”于耀认为,“规则的扩围意味着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正在从‘特惠’转向‘普惠’。这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正系统性地构建一套更懂科技、更适配创新的基础制度体系,为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未盈利企业融资间隔期6个月
除了在主板研究推出“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外,上交所还宣布,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再融资,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可以启动再融资预案公告等程序。
“这相当于给这类科技型企业一颗‘定心丸’,有助于上市公司合理安排融资进度,及时筹措资金,用于研发和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上市公司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市场资源加快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上述市场人士表示。
高研发投入是科创企业的典型特征。以科创板为例,2024年全年研发投入总额达到1680亿元,是板块净利润的超3倍。2025年前三季度板块研发投入总额1328.64亿元,是板块净利润的2.7倍,同比持平;研发强度中位数12.5%,持续大幅领跑A股各板块。
但与此同时,一些持续研发投入大、目前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虽然商业前景广阔,但仍面临着经营业绩不确定性大、转盈利周期较长等问题。
“对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再融资间隔期的优化,是对创新活动‘非线性和长周期’特点的深切体认。”于耀表示,科技创新往往不是“投入即产出”的线性过程,技术攻关和迭代需要持续的、有耐心的资金流。
而将间隔期缩短至6个月,并以前次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为前提,恰恰形成了“快反馈、快补给”的良性循环。于耀称:“这好比为企业关键的研发‘马拉松’设置了更合理的补给点,防止它们因资金‘断档’而倒在突破前夜,确保了创新火种不灭、研发进程不辍。”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企业共38家,2025年1—9月合计实现营业收入696.43亿元,同比增长40%,净利润同比缩亏约60%,合计研发投入约240亿元,接近2024年同期的2倍,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35%。
值得一提是,支持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再融资,也是深交所、北交所一揽子措施里的重要内容。
此外,为更好适应科创企业再融资需求,提高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沪深北交易所都提出,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股价破发可能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简单等同于企业丧失了发展价值或募资资格。新举措给予这类企业一个‘自证’的机会,只要公司主营业务仍有前景、募投项目方向正确,市场依然会通过竞价机制(用‘钱’投票)来做出判断。”于耀认为,这既维护了公平,避免“一刀切”误伤,也倒逼企业必须将宝贵的募集资金聚焦于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而非盲目追逐热点,是对投资者更深层次的保护。
“这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的精妙之处在于,它不再试图用单一的、静态的财务尺子去衡量所有企业,而是通过更精细、更具弹性的规则设计,去识别和拥抱那些不同形态、不同阶段的创新活动。”于耀说,“它传递的核心信号是,中国资本市场愿意并且正在学会如何与‘不确定性’共舞,如何成为科技创新从萌芽到爆发全过程中,那个更理解它也更可靠的长周期伙伴。”
(编辑:夏欣 审核:何莎莎 校对:燕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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