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22日清晨六点半,天刚蒙蒙亮。上海曹安路与环西二大道交界的绿化带还笼罩在一层薄雾之中。两名清洁女工像往常一样,提着编织袋走入那条少有人行的小径,准备捡拾前一夜留下的垃圾。
她们很快注意到小径旁斜放着一只半米高的黄色纸箱——那是乐氏薯片的包装箱,崭新,上口敞开着,露出里面鼓鼓囊囊的黑色塑料袋。在绿化带工作久了,她们见过被丢弃的各种物品:旧衣服、废家具、吃剩的餐盒,但这样一只敞开的纸箱,透着说不出的怪异。
她们靠近了纸箱。其中一人小心翼翼地解开最上面那只塑料袋的扎口。塑料袋里,一双经过修饰的细眉下,是一双再也不会睁开的眼睛;染成棕黄色的头发贴在失去血色的脸颊上——那是一颗年轻女子的头颅。
接到报警后,嘉定公安分局副局长陆卫星率队率先抵达现场。随后赶来的是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简称“803”,这个数字是其在延安路803号的门牌号,在上海刑侦界,“803”三个字代表着顶尖的刑侦力量)的侦查员们。
纸箱内共有七个黑色塑料袋,分别装着人体不同部位的尸块。尸块切割面相对整齐,显示凶手有一定解剖知识或相关经验——可能是医疗背景,也可能是屠宰、烹饪相关职业。尸块腐败程度不高,法医初步判断死亡时间在30小时左右,即5月20日深夜至21日凌晨。
死者为女性,年龄在18-25岁之间,身高1.65-1.70米。她染着当时颇为时髦的棕黄色头发,眉毛精心修饰过,双手涂着红色指甲油,左眼旁有一道细微疤痕,牙齿排列不甚整齐——这些细节勾勒出一个模糊的肖像:一个注重外表却可能经济拮据的年轻女子。她的指甲较长且完整,排除了发廊洗头妹的可能(这类工作需要短指甲),而染发、修饰眉毛等特征,又将调查方向指向了娱乐场所从业人员。
2003年的上海,正处在经济腾飞的关键节点。浦东开发开放进入第十三个年头,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在这座光鲜的国际大都市背后,存在着一个庞大的“灰色地带”——KTV、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吸纳了无数来自农村和小城镇的年轻女性。她们中有不少人使用化名,流动性强,社会关系复杂,一旦出事,往往成为“无名者”。
警方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确定死者身份。没有身份证,没有随身物品,只有一个被分割的躯体。
一、
现场最重要的物证是那只乐氏薯片纸箱。刑侦人员对纸箱进行了极其细致的勘查。
纸箱侧面的条形码提供了第一个线索。侦查员很快查明,这只纸箱产自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是该公司4月29日中班时段第六小时生产的产品。在那个时段,同一批次共有180箱薯片下线,其中136箱发往外省,44箱留在上海,通过物流公司配送到各大商场和便利店。
专案组立即兵分两路:一路追查留沪的44箱薯片去向,另一路则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张贴印有被害人复原照片的寻人启事。
然而追查纸箱的路径很快陷入僵局。食品公司的销售记录只到物流公司这一层,至于这些纸箱最终被送往哪家具体店铺,并无详细记录。更复杂的是,纸箱作为包装物,其流通过程中存在多种可能:可能是顾客购买商品后带走,可能是店员整理货架时替换下来,也可能是被收废品的人捡走。这只装着尸块的纸箱,可能来自上海任何一家销售乐氏薯片的店铺,也可能几经转手才到达凶手手中。
与此同时,寻人启事的反馈也寥寥无几。警方在周边16个派出所辖区张贴了2000多份启事,又在《新民晚报》等本地媒体刊登了寻人信息,甚至将协查通报上传至公安内部网络,请求外省市警方协助。但几天过去了,仍然没有人来认领这个无名女子。
二、
5月26日晚上,六十岁的邓老伯像往常一样,吃完晚饭后靠在躺椅上翻阅前几天积攒的报纸。当他的目光扫过《新民晚报》中缝时,突然停了下来——那里刊登着警方寻找尸源的消息。
“环西二大道与曹安路交界处发现女子尸块……年龄约18-25岁,染棕黄色头发,左眼有疤……”
老邓放下报纸,眉头紧锁。他的思绪飘回到了一个星期前,飘回到他家二楼那个租客的房间。
老邓住在普陀区桃浦镇,这里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随着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当地居民将自建房屋分隔出租成了普遍现象。老邓家也有几间房常年出租,补贴家用。5月14日,一个名叫夏正强的男人租下了二楼的一间屋子。夏自称32岁,是附近世纪联华超市熟食部的员工,看起来老实本分。
怪事发生在5月20日深夜。熟睡中的老邓被一声凄厉的“救命——”惊醒。那声音很特别,像是被人扼住喉咙时挤出的呼喊,短促而绝望。老邓在黑暗中仔细辨认,声音似乎来自二楼夏正强的房间。他起身下楼,发现夏的房间还亮着灯。
“小夏,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老邓敲门问道。
屋内静了几秒,传来夏正强沉闷的回答:“没听见,我已经睡了。”话音刚落,灯就灭了。
老邓在门外站了一会儿,再没听到任何声响,便回房睡了,以为自己做了噩梦。
第二天上午,老邓看见夏正强骑车去上班,脸色苍白,精神萎靡。下午,夏提前回来了,紧闭房门不知在做什么。傍晚时分,夏推着自行车出门,后座上捆着一只纸箱,手上还拎着一个沉甸甸的黑色马甲袋。邻居随口问起,夏回答:“单位分的大肠,给朋友送去。”
5月22日一早,老邓的妻子看见夏正强在房门口冲洗地面,还洗了一大盆衣服。做完这些后,夏就离开了,再没回来。24日,老邓闻到夏的房间里传出浓重的液化气味,想进去查看,才发现门锁不知何时被换掉了。他踹开门,发现液化气阀门开着,赶紧关上。房间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味,老邓当时没多想,只是气愤租客的不负责任。
直到看到报纸上的寻人启事,这些零散的片段才在老邓脑中串联起来——深夜的呼救、苍白的脸色、冲洗的地面、换掉的门锁、黑色的马甲袋,还有那只纸箱。
老邓坐不住了,第二天一早,他先去了夏正强工作的世纪联华超市。店长告诉他,夏在22日下午递交了一张病假条后就再没来上班。老邓又辗转联系上夏的妻子和母亲,得到的答复都是不知道夏的去向。
5月27日下午,老邓走进了派出所。
三、
接到老邓的报案后,普陀分局、“803”和嘉定分局的侦查员迅速赶到夏正强的出租屋。房门被打开的那一刻,一股混合着腐败气味和血腥味的恶臭扑面而来。
房间不大,约十平方米,陈设简单: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地上放着一个脸盆,里面浸泡着几件衣裤,水已被染成暗红色。侦查员打开衣柜,最上层有一个用黑色塑料袋严密包裹的包裹,解开后,里面是已经开始腐败的人体组织——正是被害人缺失的躯干部分。
经法医鉴定,这些尸块与曹安路绿化带发现的部分属于同一人。夏正强的作案嫌疑急剧上升。
与此同时,另一路侦查员在夏正强工作的超市和周边娱乐场所展开了调查。超市同事反映,夏平时话不多,工作还算认真,主要负责熟食部的电烤鸡制作和销售——这项工作需要每天肢解数十只鸡,夏的刀工相当娴熟。5月21日,夏来上班时脸色极差,在休息室睡了一会儿就提前下班了。
在桃浦镇的一家OK厅(当时对KTV的俗称),侦查员获得了关键线索:夏正强偶尔会来这里消费,曾带过一个名叫“毛毛”的小姐回过住处。“毛毛”是四川人,真实姓名不详,平时由绰号“黄毛”的领班管理。而“黄毛”本人,在案发后也失踪了。
通过对外来人口的排查,警方最终确认“毛毛”姓毛,二十出头,来自四川农村。联系她的家人得知,毛毛已经近半个月没和家里联系了,平时她也很少主动打电话回家——这在当时外出打工的年轻女性中并不少见,长途电话费昂贵,很多人只有过年过节才会联系家人。
死者身份终于确定了,就是毛毛。一个从四川农村来到上海,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年轻女子。而她生命最后时刻所在的地方,就是夏正强那间月租不到三百元的出租屋。
四、
夏正强去了哪里?
调查显示,夏的妻子是一名住家保姆,平时住在雇主家,只有领工资或节假日才回出租屋;他们七岁的儿子住在夏的母亲家。夏的社会关系相对简单,但警方排查后发现,他在河北保定、江苏南京、安徽安庆、四川犍为等地都有亲友,其中四川犍为是他岳母家。
2003年,中国的铁路系统已经相当发达,但实名制购票尚未实施,旅馆入住登记也不严格,这给追逃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警方分析,夏正强很可能逃往外地投靠亲友。嘉定警方迅速向上述地区的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并派员重点前往四川犍为布控。
那个年代的跨省追逃,靠的是警方之间密切的协作和细致的基础工作。犍为县公安局接到通报后,立即对夏正强可能的落脚点进行摸排。5月29日,夏正强在其第五个姐夫的亲戚家被抓获。他躲藏在四川农村一个偏远村庄,本以为能逃过一劫,没想到上海警方的协查通报这么快就到了千里之外。
6月4日,夏正强被押解回沪。在审讯室里,这个32岁的男人显得憔悴而惶恐。他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五、
2003年5月20日晚,夏正强邀请几个朋友到出租屋吃晚饭。饭后,一行人又到桃浦镇上的茶室喝茶聊天——这是当时外来务工人员常见的休闲方式,消费不高,能打发漫漫长夜。深夜散场时,茶室里一个绰号“黄毛”的领班凑过来,问夏要不要“带小姐回去玩玩”。在当时的城乡结合部,这种半地下的性交易并不少见。
夏正强选了其中一个叫毛毛的女孩。价格谈的是200元。回到出租屋后,两人发生了关系。但事后在付钱时,双方发生了争执——夏认为服务不满意,想少付一些;毛毛则坚持要全额付款。
争吵逐渐升级。毛毛威胁要报警告他强奸(虽然实际上这属于卖淫嫖娼,双方都应受治安处罚,但在实践中,这种威胁往往能震慑嫖客),夏正强则恼羞成怒。据他供述,在激烈的争吵中,毛毛大声呼救,他情急之下掐住了她的脖子,想让她闭嘴。但在肾上腺素的作用下,他失去了控制,等他清醒过来时,毛毛已经停止了呼吸。
那一刻的夏正强陷入了极度的恐慌。他首先想到的是妻子——她过几天就要回来领工资了,如果发现尸体,一切都完了。这个念头压倒了一切。
那一夜,夏正强坐在尸体旁,抽完了整包烟。凌晨时分,他出门漫无目的地逛了几圈,回到房间后试图睡觉,但一闭眼就是毛毛瞪大的眼睛。5月21日下午,他从超市提前下班,做出了一个更加残忍的决定:分尸。
作为熟食部的员工,夏正强每天的工作之一就是肢解电烤鸡。他熟悉关节结构,知道如何下刀最省力。这种日常工作的技能,如今被用在了极端罪恶的场合。他将毛毛的尸体肢解成七块,分别装入黑色塑料袋中。傍晚,他用自行车载着部分尸块,抛到了曹安路绿化带——那里离他的住处不远,而且他小时候常去那里捉蟋蟀,熟悉环境。
5月22日,在抛尸部分肢体后,夏正强回到出租屋,打开液化气阀门试图自杀。但求生的本能最终占了上风,他关闭阀门,去医院开了一张病假条交到单位,然后踏上了逃亡之路。他先乘火车到南京,再转车到四川,辗转多个亲戚家,最终还是落网。
“我不应该杀人啊!”审讯结束时,夏正强重复着这句话。但一切都太迟了。
六、
2003年的上海,正处在剧烈的转型期。一方面,城市高速发展,机会遍地;另一方面,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在城乡结合部形成了一片片“移民飞地”。这些外来务工人员脱离了原有的乡土社会约束,又难以真正融入城市体系。夏正强和毛毛,都是这个庞大群体中的一员。
夏正强来自江苏农村,通过亲戚介绍在上海的超市找到工作。他有着看似稳定的工作,但收入微薄,夫妻长期分居,精神生活贫乏。像他这样的务工人员,在当时的上海有数十万之多。他们白天在工地、工厂、超市辛苦劳作,夜晚则回到狭小的出租屋,面对的是无尽的孤独和欲望的煎熬。
毛毛的处境更为典型。来自四川农村,学历不高,在娱乐场所工作是许多像她这样的女孩“来钱快”的选择。她们使用化名,隐瞒真实身份,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当她们失踪或遇害时,往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会被察觉,调查难度极大。
这起案件中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玩味:那只乐氏薯片纸箱。2003年前后,正是外资超市大举进入中国的时期,乐事、品客等洋品牌薯片作为“时髦零食”进入寻常百姓家。而超市的普及,也带来了包装物流系统的标准化。正是纸箱上的条形码,为警方提供了第一批破案线索。从这个角度看,这是一起颇具“现代性”的罪案。
2003年秋天,夏正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临刑前,他提出想见儿子一面,但未能如愿。毛毛的家人从四川赶来,领走了女儿的骨灰。他们没有提起民事赔偿——夏正强家徒四壁,根本无力赔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