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噪音引发邻里矛盾,一方在社区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致另一方名誉受损,最终引发名誉权纠纷诉讼。近日,顺义法院对这起邻里名誉权纠纷案进行调解,被告当庭同意在社区微信群公开赔礼道歉,双方就此达成和解。
一、基本案情
2023年,李某入住北京市顺义区某小区,因家中孩子跑跳喊叫、挪动桌椅、拖鞋拍地等生活噪音,致楼下鲁某的日常生活持续受到影响。鲁某多次上门与李某沟通噪音问题,均未得到有效解决。
2024年2月,鲁某在社区微信群提醒李某注意噪音问题,却遭到李某辱骂,还发表“鲁某有神经病,需要看医生”等偏激言论。
2025年10月,双方再次因噪音问题在社区微信群发生口角,被告李某又发表“您半夜呜嗷在卧室叫”“您的口碑,维修部都和我说过”等言论,并污蔑攻击鲁某。
鲁某认为李某的不当言论严重侵害其名誉权,并以上述事实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在社区微信群公开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自身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二、法院审理及调解
李遂人民法庭法官
李建
法院受理此案后,对案件事实展开细致核查。庭审中,被告李某承认因噪音纠纷,在社区微信群发表的言论存在理解歧义与不妥之处,其言论确实给原告鲁某造成了诸多影响。经法官主持调解,被告李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性,愿意就不实言论向原告鲁某致歉。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原告鲁某也对此表示谅解,并要求李某保证以后减少造成噪音。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在社区微信群发布书面道歉声明,就其发表的不当言论向原告鲁某公开赔礼道歉。双方当庭握手言和。
调解协议达成后,被告李某案约定在社区微信群发布道歉内容。其在道歉中表示,2025年10月因噪音问题与楼下邻居发生文字冲突,发表的相关言论存在不妥,对原告鲁某造成了严重困扰和精神负担;同时提及已对家中进行隔音处理,铺设地垫减少噪音。倡议邻里间今后各自安好、互不打扰,出现问题互相理解。若出现纠纷,应及时沟通,争取不将此类矛盾上升至法院。该道歉声明使得本案矛盾就此化解。
三、法官提示
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是个人生活幸福的基础,也是社区治理有序的保障。在邻里相处过程中,若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应通过理性沟通、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决矛盾必须恪守法律底线,切勿在公共场合发表侮辱、诽谤性言论。一旦构成侵权,侵权人需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乃至赔偿损失、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邻里之间应秉持友善包容、互谅互让的原则,共同构建和维护良好的社区风气。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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