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春归库,更要破解文物保护的权力迷局
2026年2月,南京博物院文物流失事件的调查通报,让漂泊数十年的《江南春》图卷等文物终归其位。
5幅涉案画作中4幅终归馆藏(含库房遗留的《设色山水轴》),24人被追责,唯《松风萧寺图轴》仍在追查。但事件暴露出的“权力不受限、监管真空化”的深层病灶,远比单一案件的查处更值得警惕。《江南春》的回归是幸运的,但文物保护不能依赖“事后追查”的侥幸,唯有破解权力制衡的迷局,才能真正杜绝“剑南春”式的悲剧重演。
这起事件的核心,绝非简单的“个人贪腐”,而是文博系统权力架构失衡酿成的必然。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的徐湖平,同时兼任省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这一“管藏品”与“管销售”的双重身份,本身就是制度设计的致命漏洞。当文物的调拨审批权、销售处置权集中于同一人手中,原省文化厅的审核又沦为“程序性走过场”,国有文物便从“全民共享的文化财富”异化为“权力变现的私产”。这种“左手管库、右手卖货”的权力配置,使得《江南春》从标价25000元被篡改至2500元私卖的操作,竟能在毫无制衡的环境中顺利完成,暴露的是权力失控下文物保护的巨大漏洞。
调查组“一画一专班”的追查力度令人瞩目:12省取证、3万余件藏品比对、1100余人次走访,这份厚重的调查清单背后,是文物保护“事后补救”的巨大成本。更值得深思的是《设色山水轴》的命运——它从未流出南博库房,却因两次更名、管理疏漏被误认为流失,直至2025年才被清点确认。这一细节如同一个隐喻:当文物管理沦为“权力主导下的粗放记账”,即便文物物理上未流失,其文化价值与归属意义也已在制度真空里悄然“失守”。而张某通过空置发票货号、谎称祖传等手段掩盖盗卖行为的全过程,更印证了“没有制衡的权力,必然催生铤而走险的贪婪”。
文物保护的本质,是对公共文化资源的守护,其核心要义在于“权力制衡”与“透明监督”。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虽明确禁止擅自处置国有文物,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在于破除“内部循环”的监管困境。南博事件中,从审批到销售的全链条违规,竟无任何内部监督机制介入,直至捐赠人诉求引发社会关注才得以彻查,这恰恰说明:文博系统的监督不能依赖“自我约束”,必须构建“外部制衡+技术赋能”的双重防线。
破解迷局,首先要斩断“权力联姻”的利益链条。应全面推行文博单位“管办分离”,严禁管理人员兼任下属经营机构职务,将藏品管理与销售处置权彻底分离,形成“审批、执行、监督”三足鼎立的权力架构。其次要以技术手段筑牢“不可篡改的监管墙”,为每一件国有文物建立电子身份档案,实现出入库、调拨、修复等全流程数字化追溯,让“账物不符”“擅自更名”等乱象无处遁形。更重要的是激活社会监督的“外部眼睛”,明确捐赠人对所赠文物的终身知情权与监督权,建立文物管理公开公示制度,让国有文物在阳光下接受全社会审视。
《江南春》的失而复得,是一次文物保护的“亡羊补牢”,但我们更需要“防患未然”的制度智慧。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基因,每一次流失都是民族记忆的永久性损伤。南博事件警示我们:文物保护的最大敌人,不是岁月侵蚀,而是不受约束的权力与形同虚设的监管。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监督贯穿文物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才能让每一件国有文物都摆脱“命运依赖追查”的尴尬,真正在严密的制度守护下,成为传承民族文脉的永恒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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