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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工会元旦春节温暖活动的通知》有关精神,经职工本人申请、基层工会审核和区职工服务中心复核等相关程序,大丰区总工会拟将104名困难职工列为2026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9日至2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大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反映。

盐城市大丰区总工会

2026年2月9日

大丰区总工会2026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困难职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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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丰职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