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
亲友相聚推杯换盏本是美事
但酒驾的红线绝对不能碰
昆明交警提醒
岁末年初亲友团聚、节日宴请进入高峰期,酒驾醉驾风险隐患凸显。昆明公安交管将精准研判酒驾醉驾整治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聚焦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等违法高发区域,对过往车辆认真检查,严查涉酒驾驶、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等重点违法行为,全力筑牢春运交通安全防线。
现对此前查处的
部分酒醉驾违法人员进行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99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时间:2026年2月3日21时03分
地点:马澄线秋木箐村路口
姓名:桂某某
号牌:云G50S**
116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时间:2026年02月01日06时46分
地点:昆武辅道与王筇路交叉口
姓名:窦某某
号牌:云ADZ96**
84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时间:2026年02月01日06时44分
地点:昆武辅道与王筇路交叉口
姓名:李某
号牌:闽F566**
104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时间:2026年1月30日22时36分
地点:普吉路与砖瓦厂道路交叉口
姓名:赵某某
号牌:云A7YE**
156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时间: 2025年12月18日20时30分
地点:二环快速B线小屯立交匝道
姓名:杨某某
号牌:云A77V**
在上述案例中有一例是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大家都知道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是刻在心里的安全红线
但很多人却忽略了
骑电动车喝酒,同样危险!
醉驾电动车案例
冯某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几次摔倒后爬起,最终撞上路缘石,倒地受伤,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后血检显示,冯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69mg/100ml,属醉酒驾驶。
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驶入对向机动车道,随后撞向隔离带内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血液酒精含量鉴定为149mg/100ml,属醉酒驾驶。
非机动车不是酒驾的“盲区”
醉酒后驾驶
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不得醉酒驾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醉酒驾驶或者吸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骑电动车的危害有哪些?
1. 反应迟钝:喝酒后的反应速度会明显下降。
2. 判断力下降:喝了酒之后判断力会大打折扣。
3. 视力模糊:酒精会影响视力和视觉判断能力,在夜晚或者光线不好的情况下骑行电动车更是危险重重。
4. 容易疲劳:酒后更容易感到疲倦和困倦。
5. 情绪失控:酒精会放大人的情绪反应,容易在酒精作用下冲动行事。
春节团圆路,平安是底线
喝酒不开车,骑车不酒驾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
每一次出行都容不得半点侥幸
愿大家文明出行,平安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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