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安在线

0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阜阳至淮滨高速公路安徽段

阜南方集互通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阜淮高速公路安徽段阜南方集互通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6〕1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阜阳至淮滨高速公路安徽段阜南方集互通设站收费,站名为“阜南方集收费站”(位于K33+842m处),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费。

二、阜南方集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至淮滨高速公路安徽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皖政秘〔2023〕201号)执行。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1日

02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G35济广高速公路六安至潜山段

青天互通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G35济广高速公路六安至潜山段青天互通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6〕1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G35济广高速公路六安至潜山段青天互通设站收费,站名为“牛草山收费站”(位于K764+000m处),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费。

二、牛草山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六安至潜山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皖政秘〔2012〕546号)执行。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03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6〕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肥西(丰乐)至舒城(千人桥)段设站收费。全线设1个匝道收费站,站名为“丰乐收费站”(位于K75+860m处);由合肥交投合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费。

二、收费经营期限暂定5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04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滁州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支线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滁州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支线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6〕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滁州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支线设站收费。全线设1个匝道收费站,站名为“元疃收费站”(位于K7+426m处);由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费。

二、收费经营期限暂定5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郭春燕

责编:叶娟

审核:毛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