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前不久召开的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聚焦全省中心大局,找准人大工作着力点,打好依法履职组合拳,有力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不断深化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加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制定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与九个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充分衔接,推动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督察重点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滇池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相关政策法规有效实施。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和治理,修改湿地保护条例,有效发挥湿地涵养水源、改善环境的生态功能;批准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曲靖市河湖岸线保护管理、兰坪县丰坪水库保护管理等条例,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围绕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审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检查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促进生物资源科学保护、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利用,全力守护好生物多样性宝库。督察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促落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检查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推动优化噪声污染防治体制机制,还自然以和谐、宁静、美丽。

2026年,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立法质效,聚焦“三个定位”建设,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生态环保、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工作的监督,开展重点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工作督察,助推绿美云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