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法治力量夯实“丰收根基”,《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滁州市在该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施行标志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步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广纳民意,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条例》制定严格遵循程序,深植民意基础。线上线下多渠道征集社会各界意见,赴全市8个县(市、区)召开16场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经营主体及农户代表等273人参与研讨,收集意见建议449条。组织专家深入论证,确保立法充分反映各方诉求、凝聚社会共识,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聚焦核心,精准立法破解实践难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共二十二条,内容精炼务实。重点围绕职责不清、管护不力等关键问题,对建设流程、管护利用、监管责任等核心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旨在系统性提升农田建设质量与长效管护水平,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程规范,构建协同高效建设管理体系。从规划、设计到施工、验收,《条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流程提出规范要求,明确了县(市、区)、乡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职责,厘清管护责任与资金保障机制,形成全链条责任闭环,保障建设工作衔接有序、推进有力。
《条例》的出台与施行,是滁州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三农”工作、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将为滁州市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筑牢“丰收根基”、全力打造稳固的“江淮粮仓”注入强大法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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