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被人占了寸土寸金,村支书两手一摊说管不了,难道真要吃哑巴亏?2024年秋天,鲁南某村的老郭气得指节发白,跟前院赵某为了半米宽的地界,足足僵持了二十一个月。赵某翻建门楼,地基硬生生往老郭这边挪了四十公分,界石被压在底下,村干部调解三趟无果,撂下一句“自行协商”便撒手不管。老郭心里憋屈,蹲在墙根直叹气,其实这事儿根本不用求爷爷告奶奶,按规矩办事,对方立马就得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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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围着村委会打转,那里没有执法权,遇上硬茬子根本镇不住场子。老郭没再废话,翻出1991年的宅基地使用证,拍了赵某越界占地的现场照片,又找来当年分地的老会计开了证明。他把这些材料一式两份,直接送到了镇上的自然资源所,死死盯着一枚盖章的《收件回执》。这才是启动维权的尚方宝剑。申请书写得明明白白,双方是谁、纠纷在哪、越界多少、诉求是确认界线恢复原状,条理清晰,证据链完整。工作人员收了材料,七天之内便带着测绘队拿着GPS仪器跑了三趟现场,数据一出,赵某越界三十八公分的事实铁板钉钉。

镇里虽然查清了事实,迟迟不下达拆除通知,这就是典型的软磨硬泡。这时候就得升级手段,直接去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老郭等不及,拿着材料找到县司法局的复议窗口。县政府审查后,认定镇里的处理决定“未穷尽行政措施”,直接责令对方十五天内出具新决定,明确要求赵某三十日内拆除违建。这招回马枪杀得漂亮,哪怕乡镇政府想和稀泥,在上级的法定职责面前也得乖乖办事。遇到行政机关推诿扯皮,或者处理决定显失公平,必须在六个月内向法院起诉,或者六十日内申请复议,时效一过,神仙难救。

拿到了红头文件,赵某若是还要赖着不动,那就没什么好商量的了,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老郭这事儿后续就很解气,赵某收到补充决定非但不拆,还气急败坏挖了老郭的田埂。老郭一纸《强制执行申请书》递到县法院立案庭。法院立案第三天,警车带着执行裁定书开到了村口,限令七日内拆除。赵某原本还想托关系摆平,眼看法警和施工队真动手了,当天下午就灰溜溜找人把门楼拆了个干净。遇到这种滚刀肉,私自动手拆墙容易犯法,把自己搭进去不划算,借法院的手,对方不仅得吐出占的地,还得乖乖认栽。

维权路上,光有理不行,还得懂法。有人一听打官司就头大,选择忍气吞声,实际上现在流程透明,证据扎实了成本并不高。还有人迷信找关系托人情,如今法治社会,再硬的关系也大不过法律条文。老郭站在重新砌好的墙根下,看着清晰的界石感慨万千,只要找对路子,迈出那一步,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难事。地是农民的根,哪怕是一寸也不能让人随便占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