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 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构建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有效治理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其中,《意见》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治理摆在突出位置,要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促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治理,促推网络环境治理。

从司法实践来看,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歧路,往往与其所处环境密切相关。不良网络信息、违规文身服务、校园周边乱象等问题,都可能成为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重要诱因。一段时间以来,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商家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仅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还容易诱发冲动型、模仿型犯罪。治理这些乱象,不能仅依赖个案打击,更需建立常态化、系统化的行业治理与源头防控机制。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虽不直接承担行业监管职责,但可通过办案发现共性问题、制度漏洞和监管薄弱环节,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法治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从源头上减少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环境因素。为此,《意见》明确提出,检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协同相关部门,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治理,体现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

未成年人保护无小事,成长环境治理无止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要抓好末端惩治,更要强化前端预防。以精准监督促推部门协同联动、凝聚共治合力,以法治力量规范市场秩序、净化行业生态,正是为了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让其远离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从而在健康、清朗、安全的环境中向阳生长。(马树娟)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