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从平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的公告了解到,交管大队将在大安镇、大新镇、大坡镇新增禁止停车严格管理路段。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在平南县大安镇、大新镇、大坡镇新增禁止停车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平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平南县大安镇、大新镇、大坡镇新增禁止停车严格管理路段,禁止车辆在严格管理路段上不按规定停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禁止停车管理路段
(一)大安镇
1.平南县大安镇贺岗大道:大安转盘至新圩桥全路段;
2.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G358国道与永发路交叉路口(G358国道与永发路红绿灯路口)至大安一中岔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全路段;
(二)大新镇
平南县大新镇富强路:振兴路与富强路交叉路口至G241国道与富强路交叉路口。
(三)大坡镇
1.平南县大坡镇镇兴街:大坡卫生院路口至大客街路口全路段;
2.平南县大坡镇镇北街:大坡镇政府门口至镇兴街路口全路段。
二、实施时间
自2026年2月16日零时起,上述路段将正式实施全时段禁止停车严格管理,除停车泊位外,路段内全时段禁止车辆违法停放。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和停放车辆。
(二)管理路段内(除停车泊位外)禁止车辆违法停放,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占道停车的依法依规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
(四)如需停车,请选择允许停车的区域或周边停车场停放。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禁止停车规定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群众文明守法,安全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特此通告。
平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9日
主管| 中共平南县委宣传部
出品| 平南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 平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 黎永健
责编| 张 洵
审核| 韦挺松
签发| 唐华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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