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找一份资料,我翻箱倒柜,意外发现32年前的罚款单。罚款名目:未婚先孕。
罚款是老伴去计划生育办公室交的。老伴转告我:未婚先孕违法乱纪,情节严重行政拘役。你是独苗,要是一胎生的女儿,想生二胎,表现好,计生干部可以酌情。
老伴对计生干部充满感激。
我当时30岁,老伴25。可以说我们的婚姻,是当时晚婚晚育政策的模范。问题老伴当时是在校中专生(当时的政策不能结婚),且婚姻法刚修改:不认可事实婚姻。
婚姻法修改,很多人不知道。社会上的事实婚姻大量存在,未婚先孕不足为奇。事实婚姻不再受法律保护,我好理解,但说我违法乱纪,我还真不信。
法律到底有没有不允许事实婚姻呢?我拿着罚款单走访了相关机构,结果是冷遇碰壁,莫衷一是。
计生干部说我再不老实,事情会复杂。我说我是老实人,但喜欢较真。要是你们把我说服了,我不仅认罚,还给你磕头作揖。
计生干部还是那几句……
我回答:谢谢你没给我行政拘役。但我遵守计划生育,不超生。
我以为我的态度老实,我的生育观念,计生干部会赞同。没想到计生干部气急败坏,牙缝里挤出那个字“滚”。
去派出所,才知道女儿上户口需要“一胎生育指标”,但我没有找计生干部。我心有不服,但更多的是本能逃避。计生干部软硬兼施,灵活与强势,让我不寒而栗,心生恐惧。
六年后女儿上小学,我想与其求计生干部,不如求学校试试。学校通情达理,直到上初中。初中老师告诉我“一胎生育指标”政策已取消,女儿的户口才落实。
至于未婚先孕行政拘役,还真有其人,是我叔叔,而且坐牢。
叔叔的未婚先孕是计划生育之前的事。那时的法律认可事实婚姻,但公检法被砸烂,政府被削弱,管理社会的组织叫做“革委会”。未婚先孕是小事,但叔叔是地富子弟,没给革委会求情,大家都说叔叔坐牢怪他自己马虎大意。
我未婚先孕的年代,“依法治国”已是议事日程。当年的计划生育,雷厉风行,有怀孕七个月被强制人流而逼疯孕妇的惨剧。
我以为这样的惨剧,能威震超生,立竿见影,实际上超生的还是有不少。要是我想生二胎,真有可能。其中的奥秘,我一直匪夷所思。
我出生在困难年代,姊妹多,挨过冻受过饿。控制人口的道理,我感同身受,我遵守计划生育是自觉自愿,而不是被迫。至于事实婚姻未婚先孕违法乱纪,我是真不知道,而且很多人不知道。
没见过有谁未婚先孕受罚。我的罚款单,都没人相信。
叔叔说他坐牢是马虎,我被罚是自找。
【作者简介】汪光亮,男,1963年生,籍贯湖北武汉,出生东西湖,农业技术国家干部,现非农灵活退休。关注社会历史(家史)人生人性。个性签名:始于困惑,终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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