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南京博物院发布通报,澄清之前流传的副院长徐湖平分赃一事没有证据支持,实际作案的是一名保管员张某,她在2010年左右把庞家捐赠的明代仇英《江南春》估价从两万五千元改为两千五百元,再安排男友陈某某以“代购”方式买下,打了九折后只付了两千两百五十元,发票上写的作品名称是“仇英山水”,货号和买家信息都没有填,就这样将这件珍贵文物私下转走了。

这幅画后来被陆某转手,抵押给了十竹斋,接着由朱某委托嘉德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眼看就要成交了,庞淑令——她是庞家的后人——突然出来举报,拍卖只好紧急取消。最后在2026年初,这幅画回到了南京博物院的书画专库,可整整十六年它一直在灰色渠道里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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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员自己就能改动价格,开假发票,没有人来检查核对,文物在库房里就像超市货架上的商品一样,谁负责就谁卖,没有登记账目,也没有经过审批手续,国家《文物保护法》第47条明确写着,国有馆藏文物不允许出售,但南博一直把捐赠的文物放在“文物商店”里卖,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更荒唐的是,副院长徐湖平同时兼任这家店的法定代表人,既管理博物院又经营商店,角色明显冲突,却没有人过问这件事。

十年里,这幅画标价低得离奇,发票信息不全,流转记录也断断续续,却一直没人提出疑问,要不是庞家人主动找上门来,这件东西很可能已经被海外买家买走,南京博物院内部连个提醒机制都没有,我实在想不通一个国家级博物馆怎么能让一件珍贵文物像地摊货一样轻易流失出去。

庞家当年捐出画作,是出于对公家的信任,结果南京博物院把画塞进商业系统,等于拿公众的信任来赚钱,这种操作在2000年代不少地方都实行过,打着创收的旗号变相出售文物,2021年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禁止这类行为,但基层执行起来还是不够严格。

张某能够长期绕过财务、纪检和库房这三道关口,背后可能有人故意视而不见,通报中提到其他问题还在调查中,这种说法留的余地实在太大,2010年时文博系统没有电子编码和数字监管,全靠手写记录和人情关系办事,现在2026年推行数字化管理,回头看这个案子就像一面镜子,旧方法应付不了新风险,人治一放松,漏洞就钻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