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王荣 2026-02-10 14:56:10
新闻漫画(来源:信号新闻)
信网·信号新闻2月10日讯 近日,北京消费者刘女士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她在北京惠通陆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看好一款路虎汽车,支付了1万元意向金,后因担心是库存车要求退款,遭销售员拒绝,双方在交涉中发生肢体冲突。事后,店方称是客户说意向金不要了,要给销售员当医药费,而销售员也不认可警方的结论,正在申请“行政复议”。目前刘女士的1万元意向金尚未退还。
2025年11月,刘女士在北京惠通陆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看中一辆灰色的路虎车,当场支付1万元意向金并签订购车意向书。刘女士说:“看车那天太晚了,我们就没试驾。第二天去店里试车,我就对灰色的车不太满意,想换成黑色的。”但销售员告诉刘女士,黑色的没有现车,得从外地调运,而且需要刘女士先办理贷款,确定购买之后才能调车。
意向金支付记录(来源:受访者)
刘女士没同意先办贷款,坚持要先看到车。销售员提供了黑色车的资料,刘女士看到这辆车的制造时间是2025年4月,担心是辆库存车,就不愿接受。“销售员说想要新车的话,得等大半年的时间,我就想着先不买车了,把意向金退回来。”这一要求遭到了销售员的拒绝,称这是刘女士个人原因导致的毁约。
随后,刘女士的丈夫到店交涉要求退款,并与销售员发生冲突。“销售员报了警,说自己被殴打。”刘女士说。然而,根据警方出具的行政决定书显示“经鉴定不构成轻微伤”,并查明刘女士丈夫的“违法事实不成立”。
刘女士承认,在交涉过程中自己和丈夫有不冷静的行为,与销售员发生了推搡,但既然警方已经有了结果,事情就该了结,意向金也该退回。“店里跟我说,意向金要当做给销售员的医药费。”刘女士说。
信号新闻联系到北京惠通陆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左女士表示,刘女士的意向金可退,之前销售说的“不能退”只是一种销售策略。而目前意向金未退的原因,是销售员不认可警方的结论,正在申请“行政复议”。左女士说:“而且在他们发生冲突的时候,是客户自己说意向金不要了,要给销售员当医药费。”对此说法刘女士并不认可:“我没说过这样的话,而且现在连轻微伤都算不上,哪儿来的医药费?何况是1万元!”截至发稿,刘女士仍未拿回1万元意向金。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史士辉律师认为:“双方产生肢体冲突,无论怎么判定和定性,都不影响意向金的退还。如果确实有侵权行为,那么销售员可以起诉刘女士的丈夫,但这并不能影响合同的解除。”(王梦婷 徐基峰)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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